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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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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朱元璋反应过来:自己传位给了孙子,但是后面儿子又登上了皇位?

难道标儿的儿子死绝了吗?不然怎么轮到的老四?

朱元璋双眼如同鹰隼一样地看向朱棣。

朱棣:博主未免也太喜欢提到我了吧?求放过啊!

朱元璋开口,问的不是皇位,而是:“你小子最懂我?感情朕的规矩,你就强行附会地解释是吧?”

朱棣心想:那我不是已经表现出尊重了吗?你怎么还要求那么多?

“父慈子孝”的大明父子耳边还伴随着伍爱华说话的背景音。

伍爱华这时候终于回归了正题:“其实西周时期在刑事、民事方面都有比较健全完善的立法,相对于夏商两朝,西周的立法更加强调宗法制、礼制,并且通过礼乐政刑综合治国。”

“西周初年,周公制定了周礼,就是孔子特别推崇,春秋战国时期说礼崩乐坏的那个‘礼’。”

“礼一开始是祭祀仪式,后来周公将其进行了扩展,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都包含其中,建立了统一规范。”

“周礼分为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对我国后续立法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比如说凶礼,就规定了丧葬的时候,死者亲属按照亲疏远近需要尽到的不同义务,而后续亲属之间的犯罪,也都是按照这种级别来确定是从轻还是从重。”

“而且守孝制度在周礼的规定中非常繁杂,我们现在说的五服其实都是源自于周礼。”

“周礼规定,五服中最重的是‘斩衰’,一般是臣子为君王、儿子为父亲、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丈夫穿戴的服饰,承重孙指的是

嫡长子生的嫡长孙,在嫡长子已经过世的时候,嫡长孙承担父亲守孝的义务,看表面意思,就是承担家族祭祀重任的孙子。”

“我们最常看到的守孝三年,指的就是斩衰,在这期间,不能宴饮玩乐、不能夫妻同房、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当官,受到诸多限制,如果这个时候违反规定,是会被认定为不孝的。”

“我记得张居正后期遭受非议,就是因为在改革的关键时期他父亲过世,然后他被‘夺情’,夺情是当时封建王朝认为这个官员非常重要,不能让他回家守孝三年,就会夺情让他继续担任现有官职。”

“古往今来,武将夺情比文官要多得多,毕竟不能因为武将的父亲过世,人家外族人就不来攻打了,那人都来了,你要把对方打退,肯定就要能作为的将领啊,符合条件的将军就那么多,只能夺情了。”

“一般情况下,武将被夺情都不会被攻击,但是文臣就很讲究了,一来是文臣更讲究礼制,而来是文臣中真正不能替代的职位很少,”伍爱华说着就摇头:“张居正当时应该确实是走不开,但是也因此名声坏了。”

听到伍爱华的话,还没开始推进改革的张居正怔忪:父亲竟然没几年寿数了吗?

伍爱华又继续说道:“五服制度中第二等的守孝程度,就是齐衰,服孝一年,包括非承重孙对祖父、丈夫对妻子、侄子对叔叔和未嫁姑姑等。”

“第三等大功,主要是为堂兄弟堂姐妹、已出嫁姑姑,九个月。”

“第四等小功,为叔祖、堂姑堂叔伯、外祖父母、舅舅姨妈,五个月。”

“最次是缌麻,为族里尊亲属、外孙、外甥、岳父母、表兄等,三个月。”

“这其中还有不同的讲究,比如已出嫁的女儿姐妹和未出嫁的女儿姐妹,涉及的就不同,父亲过世后给母亲守孝和父亲在世时为母亲守孝,又截然不同。”

“稍微对比一下,就知道为什么古代说嫁出去的女儿都是泼出去的水了,人家亲疏远近一区分,嫁出去之后可就远得很了。”

“当然,五服的规定各个朝代都有细微的差别,但是总体都是亲亲尊尊的原则,说起这事我就想到,按照明清的规定,”伍爱华又开始了自己的发散:“红楼梦里贾母为女儿应该服大功,明清未嫁女为母守孝已经改为斩衰三年,贾宝玉等为已嫁姑服大功,但是林妹妹进京,贾宝玉穿得和红包一样,是不是还没过九个月啊?”

“贾敏似乎是六七月左右过世的,最早在四五月间,因为贾雨村是三四月入林府当家庭教师的,过了一年之后贾敏过世,七月的时候薛姐姐说林妹妹已经祭奠过母亲了,考据林如海对贾家人说“出月初二”上船去京城应该是九月初二,林妹妹是十二月左右到的京城,怎么算也没满九个月的时间,贾府还指望宝玉考功名,不可能不守这个规矩的,被查到都不能考功名,所以这不太合理吧?”

“哎,真想让曹雪芹大大给解释一下啊!”伍爱华叹气。

伍爱华不知道,但是古人已经猜测到天幕链接了很多朝代,已经有清朝人发弹幕了。

【所以贾宝玉真的没有认真服孝吗?曹公解释一下啊?】

【真的很想让曹公告诉一下结局到底是什么,贾宝玉真的娶的是薛宝钗吗?】

曹雪芹:不是,你们都用放大镜看我写的内容啊?啊,问结局吗?可是我还没想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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