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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来相会。”

“噗、咳咳——”

正在喝水的顾呈被狠狠呛了好几下,原本一双神色淡漠的桃花眼,此时保持不了严肃威严的神光,眼尾泛着红晕。

“顾队。”两男军官见到他有些意外,互相对视一眼,也就不继续往下说了,打完招呼离开。

顾呈抬手揩了揩嘴角,一张俊脸难看到了极点。

他放下保温杯,走到洗漱台前,拧开水龙头,打肥皂洗了手,一捧水浇在脸上,冷水怎么浇,都浇不灭身体里那股四处乱窜的焦躁。

医生?护士?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小胖妞等着相亲呢,怪不得假装没跟他见过,镜子里的男人眼睛里泛着红意,像是一头被触怒的狮子,顾呈攥紧了拳头,手背青筋鼓起。

招惹了他,还去跟别的男人相亲。

明明送了他帕子,还是粉色的。

如果对他没那个意思,干嘛对他送粉色帕子。

顾呈从口袋里拿出那块被主人小心翼翼洗干净叠好的粉色手帕,就连跟他同睡一个屋的副队,都不知道,顾队长的裤袋里,藏了一块浅粉的纯色手帕。

第12章

北市,老旧的四合院里墙漆斑驳,角落里的痕迹歪七竖八,不知是哪个小孩子的顽皮涂鸦。

沈桂香掰碎冷馒头,撒在门前的石砖地板,不多久,几只圆滚滚的小麻雀大着胆子落下,豆豆眼明亮,尾巴左右摇了摇,开始大快朵颐。

女人坐在板凳上,一边择菜,一边看麻雀啄食。

自从女儿秦瑶南下去海岛,家里的饭菜总是多剩了一份,儿媳让她少蒸些馒头,她总是记不住,想着女儿瑶瑶的那一份。

“哟,桂香,你家门前的麻雀都比别家的大一圈。”许慧玲红光满面带着女儿菊英雄赳赳气昂昂从沈桂香门前走过,她女儿手里抱着一双崭新的皮鞋,穿着样式轻薄的的确良布料。

她的声音落下,小麻雀受惊飞走了,没吃完的碎馒头孤寂地留在那里。

沈桂香脸色拉了下来。

许慧玲和沈桂香都是一个厂的女工,又住在同一个大杂院里,这么些年来,一直不太对付,明面上吵过几次架,私底下没少暗自较劲。

沈桂香丈夫秦传荣是个厨子,沈桂香会操持家里,家里养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那怕在最艰难的那几年,吃食上都没缺过,还能周济邻里,夫妻俩在大杂院里人缘挺好。

许慧玲五官长得比沈桂香标志,沈桂香皮肤白,细眉细眼,算不上好看,也算不上难看,胜在皮肤白。

当年许慧玲先跟秦传荣相亲,没瞧上这个围着锅铲转的厨子,不多久,秦传荣跟同厂的沈桂香结婚了。

即便没看上,秦传荣的条件是顶顶好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个厨子还能缺口吃的?

此后许慧玲总忍不住跟沈桂香暗自比较,同一个大杂院住着,秦传荣疼妻儿,沈桂香吃得好,孩子养得白胖,她觉得是沈桂香抢了她的好日子。

许慧玲晚两年结婚,她的女儿菊英比沈桂香的小女秦瑶大一岁多。

沈桂香夫妻俩对唯一的女儿疼爱异常,其他小朋友难得吃上的糖果饼干,秦瑶童年时经常吃。女儿菊英看着秦瑶吃肉干咽口水,这一幕刺痛了许慧玲的眼睛。

秦瑶打小白白胖胖的,菊英瘦成小豆芽菜,十几岁之后却长开了,跟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一样。

女儿越来越像自己,许慧玲越来越在意自己的女儿,更喜欢拿女儿菊英跟秦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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