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唐方镜?大概死了吧(1 / 2)
这年头不单单律师函已经被玩坏了,辟谣同样也被玩坏了。
放在以前,别说是律师事务所了,就算是那些明星和公司,在网上用十分严肃的口吻发个辟谣通知的时候,基本上很多人都会相信。
大家都觉得,你看你没必要在这种情况下还撒谎对不对,怎麽想都没有任何必要。
因为这种情况下撒谎会很容易被捅破,而且到时候被捅破了,那丢的脸更多但是,依旧有人会这麽做,而且这麽做的人还不少。
前脚这辟谣通知刚刚发出去,后脚就被公安机关或者是其他官方机关给捅破了,打脸打的啪啪响。
随着京州市公安机关的警情通报发出,魔都的临三律师事务所直接陷入了漩涡之中。
临三律师事务所就是吕志章所在的律所,在魔都其实并不能算特别牛逼的律所,平时的案子多以外地案件为主。
这次直接就被网友们给喷上天了。
「双马尾加攻速」:好家夥,我直接好家夥,这辟谣辟了个寂寞啊,人都被刑事拘留了你们居然还敢辟谣?
「管鲍之交」:所以,那个姓吕的其实已经进去了是吧,居然还能说出他生病了的话,这是纯粹把大家当傻子哄呢!
「我们都是曹贼」:我现在就想知道那个律所领导是什麽反应,还有,老唐已经住院了,没想到这次又把对方律师给送进去了,腾达还有高手?
类似的言论层出不绝,而且很多人并不是口嗨,他们转头就在魔都的律协官网上举报了临三律师事务所。
司法局的处罚可不单单是针对律师的,同样也有对律所的处罚。
网友们这麽激动也是觉得这律所将大家当傻子看,所以必须得做点什麽。
当然,还有一些原因就是,在当初律所辟谣的时候,有的网友就跳出来各种开嘲讽,什麽「都这麽多次了你们还是信那些小道消息」之类的话。
反正就是说网友们太蠢,什麽谣言都随便信,现在看到了吧,人家律所辟谣了。
当初大家不知道怎麽反驳,因为律所发出来的辟谣通知很严肃,很多人都不以为律所的辟谣居然会瞎说—·
潮水般的唾弃和雪片般的举报之下,魔都临三律师事务所内,主任顾光全已经愁的牙疼了。
律所为什麽会出那个辟谣,当然不是他们太蠢,蠢货也没办法在魔都开律所。
其实他们那样辟谣,就是想打个时间差!
吕志章确实被带走了,但那只是传唤,传唤最多也就是四十八小时,过了时间要麽转刑拘,要麽就是放人走。
而当时那个情况,律所认为暂时吕志章还没到刑拘的地步,进去了配合调查完,那基本上人就能出来了。
到时候露个面,也就没问题了。
哪怕后面说还要调查,那也是后面的事。
不成想,他们的辟谣通知发出去,突然就上了热搜不说,一堆人在那里疯狂艾特京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帐号!
顾光全可以用自己的命发誓,他绝对绝对没有请水军,那些人---踏马的就莫名其妙跳出来给公安机关上强度。
看到发出去的辟谣通知上热搜的时候,顾光全已经觉得人麻了,然后又看到那些人在官方帐号下跳脸的时候,整个人差点晕倒。
那些人都说是友军,他们是为了吕律师才这麽做。
但踏马的律所根本不需要你们这麽做啊!
后面的事就不用想了,上了热搜的辟谣,而且还有那麽多人在官方帐号下跳脸,那公安机关自然不会惯着,该咋样就咋样!
现在魔都这边的律协,甚至是司法局都在问他到底什麽情况,让他快点把这个事平息下去。
不管是道歉也好干嘛也罢,反正就是不能让舆论声音再大了!
于是,网友们就见到了网际网路上的又一个精彩瞬间:光速变脸。
这次发的不是辟谣通知了,是一封道歉信。
在道歉信里,临三律师事务所以一种极其诚恳的态度进行了道歉,也幸亏顾光全现在还有点脑子,没有搞什麽「明着道歉暗地里开嘲讽」之类的操作。
律所里其实有人这麽建议过,在道歉的时候说是因为所里没有经过调查就直接做出那样的辟谣决定,总得找个藉口,不然正常人哪能干出这样的事。
然而很快被顾光全给否定了,网友又不是傻子,你说你没有经过调查,那咋就得出人生病住院了的结论啊,还不如老实一点。
最关键的是,司法局已经针对他们律所的一堆投诉立案调查了,这个时候要还不老实,四十的小锤直接就会变成八十的大锤,一锤子就能砸的你老实。
律所光速滑跪,吕志章这边已经进了看守所,不用怀疑,他和丁永强确实在一个看守所内,也算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确实来找丁永强了。
只不过··-大家没办法见面而已。
你别管人家是怎麽来的,你就说来没来吧!
因为丁永强是重刑犯,而且是那种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刑犯,这种犯人的关押特别讲究,很多看守所都是单独关押的。
这会儿吕志章在看守所内待着,脸色茫然。
他在几天前还是赫赫有名的大律师,业内知名的刑辩律师,结果这分分钟就沦为了阶下囚,变得太快以至于现在他依然觉得有点假。
我怎麽就进来了呢—·
他其实坐在后悔椅上的表现还不错,比起之前进来的那些律师同行们要好不少,说的话也大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比如让证人改变证言这一点,他的口供就是,自己没有让证人改变证言,只是让证人将原本没说出来的证言说出来。
而且,他没有让证人违背事实,因为对方确实自己说当时觉得丁永强的样子不太正常。
这方面他的表现可比张伟要好的多。
然而,这年头公安机关办案从来都是轻口供的,电话录音的证明力度比他的口供要强的多。
但如果仅仅是有电话录音也不会这麽快就刑拘。
公安机关能这麽快,主要还是丁得水的妻子那边交代的太快了·—·
没错,就在吕志章被抓的第二天,她也被传唤了。
进去后坐在那椅子上没有任何犹豫,甚至连审讯的民警都没开口呢,人家就已经把所有的事都给抖了出来。
包括吕志章曾经暗示她可以给那个证人一点好处-··
确实是暗示,没有录音也没有其他的什麽证据,但是丁得水的妻子本身就是证人。
她当天进去当天就被放出来了,虽然妨害作证罪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理论上来说都是行为犯,但在实务中,后者明显更加严格!
普通人只要不是太过分,没有真切影响到刑事诉讼活动,比如原本应该判有罪的,结果你给整的判了无罪等等,这种出现错判的情况,对于公检法三家来说都特别麻烦。
你给人家找麻烦,那自然就要办你!
正常来说没有影响到诉讼,一般也就批评教育,严重点可能拘留你几天,罚点款之类。
但是辩护人犯这个罪,尤其是律师犯罪,那就不一样了,一律都是从严!
律师自然觉得这样不公平,甚至在06年的时候,就有律师代表建议废除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也就是辩护人伪证罪这一条。
大家都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也就是妨害作证罪这个来执行就可以,不需要弄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多此一举—·
当然,肯定没成功,而且同样有人发声说了,律师和其他职业不一样。
律师可以开调查令去查其他人的资讯,普通人能行吗?不行。
律师可以凭藉双证加律所的专用介绍信等等材料,在侦查阶段就能会见嫌疑人,普通人能吗?
要知道在侦查阶段能见到嫌疑人的,除了办案人员外就是律师了,所以律师职业真的很特殊。
所以在把所有情况都交代了之后,丁得水的妻子被放了出来。
然后就是连大姐了,那交代的更是清楚,毕竟是曾经跟着老唐维权过的,现在做什麽事都会多个心眼。
手机通话录音就不用说了,便利店里的监控同样有收音装置,当初丁得水的妻子来找她说可以给点好处之类的话,都被录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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