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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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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里损坏的仪器全部被处理得片甲不留,实验室恢复原貌,一丝一毫人类踏足过的痕迹堙灭得干干净净。

走廊里响起脚步,须臾,楼道口出现周书闻高大的身影。

他面容藏在黑夜的树林里,模糊晦暗,紧接着响起车门开合的声音,车尾灯明灭闪动,在灰蒙蒙的山林中宛如一双清晰而血红的眼睛。

甘兴平天没黑时就被赶走了。

周书闻独自清理完现场,驱车离开,带走了山间最后一丝人气。

汽车行驶于茂密的山林里,驶上盘山公路,最后挤进城市川流不息的街道里,宛如一道黑色游鱼,悄无声息没入水面。

回家的路上经过风华桥,这算得上C市最热闹繁华的地段之一。

每到晚上,七八点后,就有歌手在桥眼下支起音响和麦克风,水声、风声、人声成了最天然的伴奏。

周书闻经常路过这里却很少停留。

只因为这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而这一年来,每一次结束工作踏上回家的路时,他心中只有家里的那个人。

他会想象、会猜测那个人在做什么,是不是在睡觉,是不是在吃饭,有没有出去玩,或者只是百无聊赖地趴在窗户边,看楼下蚂蚁一样急匆匆来往的人群。

只要想到这些,他胸中就会腾起一股难耐地热切,促使他快一点,再快一点。

毕竟这条路通向的地方,不再是那间冷冰冰只有AI替他欢呼的屋子了,它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温暖的家。

有时候想得太入神,周书闻甚至会忘记自己已经经过了风华桥,桥身在后视镜里越来越远,连同它的河水和石阶一起消失在视野尽头。

这一次周书闻却停了下来。

他将车子停在路旁,推开车门,迎着晚上的河风沿着河畔走了走。

歌声在风中飘扬,周书闻靠近了人满为患的石阶,有人举着手机扫描卖唱歌手立在架子旁的二维码,和身边朋友交头接耳地讨论要点什么歌。

周书闻找了最边上的一个角落坐下,远离歌手和人群,但歌声依然亲近。

这个位子从前他和秋恬一起坐过。

那还是去年冬天的事,他把自己准备许久却没机会展示的一首歌唱给秋恬听了。

他是喝了点酒,但还不至于醉,于是那歌唱得有多么难听其实他自己心里有数,也记得很清楚。

——于是秋恬眼睛、秋恬的体温以及他亲吻秋恬的场景也全都历历在目,甚至因为这些日子不断地回忆翻阅而烂熟于心。

他静静听完了三首歌,决定起身离开,第四首的旋律缓缓响起,拖住了他离开的脚步。

这是卖唱歌手自己挑的歌,石阶上的观众虽然多,肯花钱点歌的却寥寥无几,没人点时,歌手总是随便唱唱自己的喜欢的歌。

现在唱的这首很老了,是一首法语歌。

歌声在记忆里重叠,周书闻看见了去年冬天,他把这首歌唱给秋恬听的时候,秋恬专心注视着他的、微笑的眼睛。

这其实是首旋律和歌词都非常简单的曲子,调子几乎没有起伏,所以当时秋恬说它很平淡。

歌词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

“不要遗忘呀,

不要遗忘啊,

去找你的月亮吧,

你要抓紧它。

不要遗忘呀,

你不要遗忘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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