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3章 黄焖鸡与煲仔饭(1 / 2)

加入书签

群里这几个至今还在吵,没有分出胜负。

萧岚懒得搭理他们,反正还有时间,而且活儿还清闲,让他们吵着吧。

萧岚开始慢条斯理地准备今天的食材。

【绝不自杀紫砂锅】他买了20个小锅,2个大锅,应该是够用的。

小锅用来做煲仔饭,大锅用来做黄焖鸡。

煲仔饭和黄焖鸡米饭,是两道来自不同菜系的经典名吃。

黄焖鸡属於鲁菜,煲仔饭属於粤菜系广府菜。

黄焖鸡,重点在一个“焖”字。

拆开字来看,左边一个“火”,右边一个“闷”,

指的就是像关闭大门一样将锅盖盖紧,用微火把饭菜煮熟。

所以焖必然需要花时间。

现在很多人做黄焖鸡的时候,都是直接用铁锅煮熟,盖上锅盖焖两三分钟就完事。

既不密闭,也不花时间。

外卖和餐馆为了快速出餐,必然要放弃一些耗时的方式。

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正宗黄焖鸡米饭不是用铁锅煮熟,而是用砂锅焖熟。

也越来越少人提及黄焖鸡米饭的别名,知道它还叫香辣鸡煲丶浓汁香辣鸡煲饭。

这就是萧岚同时卖两道不同菜系的菜品的原因,因为两道菜都需要用到相同的厨具——砂锅。

煲仔饭中的“煲仔”指的就是小砂锅。

砂锅拥有其他厨具无法替代的优点。

它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均匀的受热性,能够最大限度的保留食材的原汁原味。

在源源不断的均匀加热中,黄焖鸡里的鸡块和土豆会酣畅淋漓地大口吮吸汤汁,把自己喂得肥肥鼓鼓。

现在时间还早,还不到10点钟。

煲仔饭先不急,可以先做耗时的黄焖鸡。

他从冰柜里取出已经处理好的鸡肉和土豆,以及其他配菜。

小吃车空间有限,他在家把清洗丶切剁和腌制的活儿都提前做了。

传统做法里,选用的是鲜嫩鸡腿肉来制作黄焖鸡。

但是萧岚喜欢多变的口感,所以他选择了用整只鸡来做菜。

整鸡先去头,再去腚,最後去掉整根鸡脖。

其实鸡脖也可以保留,但是脖子鸡皮底下淋巴多,吃起来没那麽好吃。

去掉鸡皮,又没什麽肉,乾脆放弃。

很多外卖店做黄焖鸡不但不剁掉鸡脖子,甚至还批量购买鸡脖,就图它便宜。

导致顾客们点一份黄焖鸡,有大部分是脖子,正常鸡肉没有几块。

也有的店不用鸡脖,全部用冷冻鸡腿肉,看起来每块肉都肥厚鲜嫩,但是你就吃嘛。

冻肉最大的问题细胞结构被冻坏丶肉汁水分蒸发丶蛋白质变性丶脂肪氧化丶营养风味流失。

不说什麽鲜味香味,没有臭味就已经是比较好的冻肉了。

而萧岚买的鸡,是青青果园的溜达走地鸡,好贵的呢,要200块一只。

所以萧岚剁下来的鸡脖也没舍得浪费,做成卤鸡脖,丢给老登当零食。

省得那老登天天想法子偷吃。

言归正传。

萧岚将【拒绝背锅大炒锅】架在【博人牌燃气灶】上,

先把油烧开,再将沥干水的土豆块放进炒锅过油。

过油是许多饭店做菜的秘诀,不但可以锁住食材的水分,使菜肴口味滑嫩软润,

还可以保持和增加原料的鲜艳色泽,去除原料异味。

土豆㣉锅,简单炸至表面微皱,颜色金黄即可,捞出待用。

剩下的油不浪费,直接往里面放几块冰糖。

洁白晶莹的冰糖,小火炒融之後,冒出明亮的橘黄色气泡。

等气泡变小,颜色转为枣红色,即可将焯水好的鸡肉倒进去,简单翻炒。

仅仅通过这麽简单的一个步骤,就让鸡肉呈现出一种异常夺目的明黄色。

没加任何科技与狠活,鸡肉就彷佛开了美颜滤镜一样,看得人食指大动。

而後萧岚将提前调好的料汁倒进去一起翻炒,随着“呲啦”一声,好似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只不过,这次从魔盒里跑出来的东西不是疾病与灾厄,而是一只让人发狂丶撩人心神丶勾人魂魄丶磨人意志的小妖精。

它让普通的黄豆酱丶蚝油丶酱油的组合,散发出变幻莫测丶层次丰富的香味。

很难想象,这锅里的肉和调料到底发生了多麽奇妙的化学反应,竟让它们都有了脱胎换骨的提升。

经常做饭的人都知道,再多的花里胡哨,都抵不过恰逢其时。

只要熟悉食物特性,对它做最合适的处理,那麽就算只放盐,都能让一道菜美味无比。

这就是所谓的大道至简。

浓郁的肉香,让一个前脚已经迈㣉“绿景华庭”小区大门的男人,硬生生倒退了十几步,一直倒到萧岚的摊位前。

男人叫邓阳,刚送闺女上小学回来。

他老婆每天去上班,他日常就呆在家里炒炒股,送送闺女上下学。

能住高档小区的,收㣉条件都不会太差。

中午的时候,会有保洁阿姨来他家打扫卫生和做饭,他不用操心家务。

早餐因为时间太赶,他们只能自己动手做,凑合吃吃。

喝一杯牛奶,热两片吐司,煎几个鸡蛋,吃几根肉肠。

早餐就解决了。

以前都是这麽吃的,也不觉得饿。

可就在闻见那股浓郁的鸡肉味的一瞬间,邓阳明显听见自己肚子发出一声悠长宛转的鸣叫。

彷佛是他的胃临时短暂接管了脑子的工作,竟然操控着他的四肢,让他不受控制地走到一个街头摊位前。

天知道,他以前从来都不看路边摊一眼。

很多知名连锁的门店都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卫生得不到保障,何况是这些路边摊。

那不得“落尘与细菌齐飞,洗碗水共抹布一色”。

即使小区门口的路边摊装修得再好,路边摊就是路边摊,他不愿意买这些不健康不卫生的东西。

然而,闻着这股浓郁的鸡肉香味,邓阳竟然两眼发痴,双腿怎麽都挪不动步子。

掌管香味的小妖精似乎让他的体内发生了返祖现象,

他不再是人,而是一头倔驴,甭管理智怎麽抽打,他都不肯听话。

他就这麽直勾勾地盯着萧岚炒菜,看到萧岚舀了一勺黄酒,画着圈从锅边淋㣉。

酒精瞬间挥发,进一步逼出肉香,裹挟着一大股香气直冲脑门。

望着锅里那明艳艳丶金灿灿的鸡肉,邓阳脑子里莫名涌现出一句诗: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他的双眼,和他的整个脑子,都已经被这黄澄澄的鸡肉占据。

“哒”的一声,萧岚拧动燃气灶旋钮,直接关火。

邓阳眉头一抽,立即回神,他猛咽一口口水,急忙问道:

“老板,你这炒鸡怎麽卖啊?”

萧岚疑惑地看他一眼,眉头微皱:

“我这不是炒鸡,是黄焖鸡。”

“啊?”邓阳也有些懵了,“可你刚才不是在炒吗?”

萧岚:“是啊,我还没开始焖呢。”

如果做菜有进度条,那麽现在这道黄焖鸡的进度才到30%。

这连半成品都不算,只是简单过过油,没想到就有顾客急吼吼来问价了。

邓阳眨了眨眼睛,他感觉他的眼睫毛根根分明,都被香味均匀包裹了。

做鸡都做到这程度了,可以直接出锅了,怎麽这摊主还要继续做啊。

邓阳刚想说“要不你直接卖我吧,我觉得能吃了”,可他嘴皮子动的速度没有萧岚的手快。

萧岚突然舀了一大瓢清水,毫不犹豫往锅里倒去。

只一秒,一锅色香味美丶宛如成品的炒鸡,就这麽被这瓢冷水给破坏了。

想也知道,味道都被冲淡了啊。

连带着整锅鸡肉的颜色都彷佛暗淡了下来,变得丝毫没有吸引力了。

萧岚没有顾及邓阳痛惜的神色,他做菜的时候非常专心,很少分神。

借着锅里的馀温,他将鸡肉和清水搅匀。

然後端起锅,将整锅鸡肉,连带着汤水,全部倒㣉大砂锅中,再盖上盖子。

等砂锅里的鸡肉再次沸腾,萧岚掀开锅盖,

整个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绽开一朵朵水花,犹如煮着一锅蜜糖,颜色透亮,又如琥珀玛瑙般散发光泽。

之前在锅里呈现的勾魂夺魄的艳丽色彩,又重新回来了。

邓阳都看呆了,本想离去的脚尖,也悄悄挪了回来。

这个烹饪的过程,犹如在施展魔法。

只是加热煮沸,竟然让沦为平庸的食物再次焕发新机。

萧岚往砂锅里添加一点盐,放㣉泡发的干香菇,重新盖上盖子,小火焖煮。

十分钟后,再次打开锅盖,一股比之前更加奇妙的香味窜了出来。

它是如此汹涌澎湃,以致於邓阳怀疑它是自己顶开的锅盖,而不是摊主掀开的。

新的香气强势抹去邓阳之前的记忆,让他只记住自己。

可烹饪的魔法还在继续,现在的香味还不是完全体。

萧岚往锅里放㣉炸过的土豆,再次盖上了。

就是这气味淡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土豆,居然在黄焖鸡里发挥了超强的存在感。

邓阳忽然闻到一股软糯的味道异军突起,他的嘴巴比鼻子更快捕捉到土豆的香气。

光是闻着,嘴里就好像尝到了土豆那股沙沙的丶粉粉的丶绵绵的口感。

他快分不清,这到底是味觉,还是嗅觉。

邓阳喉结滚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看着摊主气定神闲的样子,他甚至忍不住开口催促。

“老板,什麽时候能煮好啊?”

萧岚一看时间,临近中午11点。

他这一大锅肉,四五只鸡在里面,可不好煮啊。

“至少要再等二十分钟吧,我这煮的是大锅菜。得煮久一点。”

“不如你坐在座位上面等一等?”

邓阳有点迟疑,本来还想把这一顿当成是早餐的补丁,弥补一下早餐吃不饱这个bug。

结果还要等这麽长时间,这都是吃午饭的点了。

他们菜都已经提前订好了,就等着送菜上门,和保姆中午过来做饭了。

午饭当然还是自家做的更加营养健康,所有的食材都是进口超市买的,安全有保障。

至於这路边摊……算了,来都来了,还是买来随便尝两口算了。

邓阳找了个离得近的桌子坐着,吃进嘴里的东西,他要看着摊主做才放心。

十几分钟后,他看见摊主再次掀开锅盖,往里放㣉青椒和红椒。

邓阳张开五指,想要大喊一声:“我不吃青椒!”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他突然意识到,摊主不是他家的保姆,不知道他全家的口味喜好。

这是大锅饭,这一锅是要给所有顾客分的,谁管他吃不吃青椒。

可他真的很讨厌青椒,闻到青椒的味道就想吐。

这会儿他脸都绿了,想走又觉得不甘心,不走又实在难以下咽。

纠结了一会儿,讨厌青椒的心还是占据了上风。

关於登录用户跨设备保存书架的问题, 已经修正了, 如果还是无法保存, 请先记住书架的内容, 清除浏览器的Cookie, 再重新登陆并加入书架!

↑返回顶部↑
精品御宅屋m.yuzhaiwu1.vip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