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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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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刚才对李非然开枪的那名男孩冷不防开口道:“是栖云寺吧,那座佛寺曾经在大战乱时保护过许多百姓,我知道当地有不少人都迷信那里的寺庙与和尚,你想找的人说不定也是。”

刘钢意外地看了男孩一眼。

李非然道:“多谢。”

他从平平那里取下两柄手.枪,还给了中年人。

至于中年人与男孩,他们为何会和一群残疾人待在这家酒店,之前又经历过什么,手里为什么会有枪,李非然统统没有过问。他自知力量有限,农场的资源也有限,不可能救得了所有人。既然无能为力,问了也是白问。

离开酒店时,刘钢道:“非然。”

李非然看他:“怎么了?”

刘钢又摇头:“没什么。”

栖云寺在鞍山市的最西边,已经快要出市区了。

两人决定沿着往西的加油站走。不出意外的话,在到达栖云寺之前,应该能找完六个加油站。

不知是不是小金散发着强大气息的缘故,一路急行,竟没有遇到一只变异兽。

直到……

“非然,你看那边。”

顺着刘钢所指的方向,李非然看见了一大群丧尸,并且疑似在发生战斗。

“小金,咱们过去看看。”

李非然说道。

如果是变异者与丧尸在进行战斗,自己理应参与进去。这既是帮忙,也能猎取丧尸晶核。

小金于是临时改道,往尸群的方向奔去,盘旋在天空中的太平鸟也立即跟上。

两公里外。

“红姐,消息显然有误,这群丧尸实在太强太多了。再不想办法冲出去的话,只怕我们今天都得交代在这儿。”

说话之人是个长相白皙的青年,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很有几分文艺青年的感觉。

他本人并没有亲自与丧尸作战,而是站在最安全的地方,双手操纵着许多张纸片,为自己和身边的人挡下一次又一次来自丧尸的攻击。看似弱不禁风的纸片,每次划过普通丧尸的身体时,都能轻而易举地留下一条可怖伤痕。

至于被他称为红姐的女人,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女人,准确来说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只红色的狐狸,一只拥有两条尾巴的红狐狸。

末世后,她获得了化身动物的能力,并且不是普通的动物,乃是现实世界根本不存在的双尾狐。

“简直见鬼了!这队尸群,一级丧尸的数量都快赶得上普通丧尸的数量了,它们怎么会进化得这么快?!”

另一名十岁出头的胖子一边挥舞着两把砍刀一边说道。尽管身体很胖,他的动作却十分潇洒流畅。当然,这不是他精通武艺的缘故,是因为他的进化方向就是“格斗者”。

人不仅都是变异者,而且是变异者当中的强大存在。除了使纸片的文雅青年还是基础变异者以外,另外两人都已经是一级变异者了。

他们是在末世后才认识并组成小队的。由于彼此能力相当,可以互相配合,且志同道合——与其他人不同,哪怕是变异者,大多数变异者听到哪里有丧尸群也必定会主动避开,庞大的丧尸数量,量变足以产生质变,实在不是练级的好选择。这人却经常选择丧尸群来对付,因为他们相信:在现在这个世道里,越是积极地直面种种危险,不遗余力地获取力量,越能获得真正的安全。

经历多次战斗之后,人早就拥有了过命的交情。只是,今天显然有些失策,这一群丧尸的战斗力超出了意料。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他们有史以来遇到的最有威胁的敌人。

被称为红姐的红狐狸道:“的确不能再打下去了,留在丧尸尸体里的晶核也不能要了。阿龙,一会儿我们俩联手往东面冲,子亮就……”话才说了一半,丧尸群中忽然有一只蓝眼丧尸高高跃起,顷刻间来到红色狐狸的面前。

邱红当即大惊失色。普通丧尸的眼睛是完全浑浊的,一级丧尸的眼睛是绿色的,眼前这头丧尸的眼睛却是蓝色的,那岂不是说,这很有可能是一头二级丧尸?!

居然已经进化出二级丧尸了?!

她当即放弃对抗其他丧尸,两条尾巴同时攻向眼前这个强大的敌人。不料,当她视为最大倚仗的尾巴抵达蓝眼丧尸的脑门前时,却被对方轻而易举地抓住了。

蓝眼丧尸顺势扯着她的两条尾巴,狠狠往地上一摔,红狐狸当即飞出了两丈远,落地时口吐鲜血,别说继续战斗,连站都有些站不起来了。

“红姐!”

带着金丝眼镜的青年正想操纵纸片救援,下一刻,蓝眼丧尸便冲到了他的面前。

眼睁睁看着蓝眼丧尸伸出长长的指甲,青年大脑一片空白。就在他以为自己今日要命丧于丧尸之手,对面的蓝眼丧尸却忽然收回手臂,侧身往右面一躲。

紧接着,一道雷电从天而降,落在金丝青年前方数尺的地方。

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额头上全是汗,先前的风雅文艺荡然无存。

能释放出雷电的,自然是太平鸟。

它毫不犹豫地降低了飞行高度,穿梭于尸群之间,利用锋利的双翅绞杀这群丧尸。在平平眼里,普通丧尸与一级丧尸数量再多也难以构成威胁,唯一能够对自己造成威胁的只有二级丧尸,而它想要拉开距离也是轻而易举。

小金没有进入尸群厮杀。

没办法,尸群数量庞大,一旦陷入其中,它固然完全不怕,却难以在众多一级丧尸的包围下保护好自己的主人。

须知,当日在麦肯餐厅门外,那里几乎都是普通丧尸,只因为数量太多,一级丧尸首领便找到机会跳到了小金的背上,更何况现在。

刘钢不想放弃任何提高力量的机会,道:“非然,我也过去帮忙了。”

李非然嗯了一声:“小心些。”

于是,刘钢拿着钢棍冲了过去。不过,他可不敢像太平鸟那样直接冲进尸群的中央,而是从边缘起击杀丧尸。

眼看自己的手下不断被击杀,却不能拿这只变异鸟有任何办法,二级丧尸首领感到了愤怒。它不再搭理重伤的红狐狸,也不理会小队里的另外两人,更

加不可能去管刘钢,对准太平鸟就冲了过去。

“红姐。”

小队的另外两人趁机来到了重伤的红色狐狸旁。周围的一级丧尸统统朝着那只突然出现的太平鸟围了过去,只剩下普通丧尸还在试图继续朝他们进攻。两人联手,就算有些疲惫,可对付普通丧尸还是相当轻松的。

红狐狸化成了人形。

这是个妆容精致的女性,十岁左右,一头红色短发,既显得精明干练,又不失几分妖娆。此时此刻,因为受伤不轻的缘故,女人的脸上难得露出了几分虚弱无助之感。

看见队友面露担忧地望向自己,邱红勉强地勾起嘴角,道:“放心,死不了。”

她先是望着在丧尸群中横冲直撞的变异鸟,随后又将视线缓缓挪到了不远处那一人一狗的身上。

“这只变异鸟好强!”佩戴着金丝眼镜的青年跟着望去,随即羡慕不已:“它的翅膀未免也太锋利了,连一级丧尸的身体都可以割断,刚才的雷电好像也是它召唤出来的吧?居然会有这么强大的变异兽!”

“的确强大。”

邱红的视线重新移回尸群,片刻后,她道:“不过,单凭一只变异鸟就想对付整个尸群,恐怕很难,那头二级丧尸可不是吃素的。”

因为亲自与其对战过,她深深地感受到了那只二级变异丧尸的强大。

尸群中,太平鸟一边击杀着普通丧尸与一级丧尸,一边躲避二级丧尸首领的追逐。

若是使用物理攻击,它的翅膀的确很难对丧尸首领造成致命威胁。但是,只要先清光其他丧尸,然后再施以连续不断的雷击,它有信心将这头二级丧尸一并杀死。

二级丧尸首领当然不会给太平鸟这样的机会。随着它发号施令,普通丧尸全部远离,多头一级丧尸聚在一处,联合抵挡太平鸟的双翅攻击,并努力拖延、阻碍它的飞行变换。

终于,丧尸首领抓住机会,踩着两头一级丧尸的肩膀,自上而下,落到了太平鸟的面前。

天空中骤然又劈下一道雷电,打断了二级丧尸的攻势,太平鸟趁机振翅高飞。

雷云开始在上方凝聚。

很快,一道接一道雷电降落在尸群当中。面对雷电攻击,只有二级丧尸首领勉强可以躲开,其他丧尸根本毫无招架之力,一旦被选中,顷刻间便被击得粉碎,站立的地面上只遗留下一枚白色或绿色的晶核。

望着身处高空不断降下雷击的太平鸟,二级丧尸首领仰天发出一声怒吼,却拿它毫无办法。

原地僵持了片刻,丧尸首领抓起一头普通丧尸,双手用力将它一分为二,随即一手一个丢上了天空。

太平鸟翅膀微微一偏,轻松避开。

胖子见状道:“它这样在天上攻击,底下的丧尸根本碰不到,岂不是无敌了?”

“没有那么简单。”

邱红摇了摇头,分析道:“如果它可以一直这么释放雷电,刚才就不会冲进尸群。二级丧尸的手段,也不会只有这么一点。”

不远处,见平平被逼迫得只能飞在高空释放雷电,李非然从小金身上跳了下来,对它道:“去帮忙。”

小金迟疑了一下。

它瞥了眼丧尸群,感觉这些家伙的速度确实很慢,至少与先前的那只大家伙比较起来是这样。

于是,小金奔向丧尸群。

有了小金加入战局,太平鸟再也不需要顾忌,只想尽可能快地杀死这群敌人。

一禽一兽联手作战,几分钟内,它们便将这里的丧尸群全部歼灭。

上回杀尸群,李非然没能亲眼看见。而先前对付藤蔓群,又几乎是单纯地靠着小金的受伤来完成的。

这回亲眼看见一禽一兽的配合,李非然才忽然发现,自己的两只宠物简直太有默契了——

小金用庞大的身躯在丧尸群里横冲直撞,当蓝眼丧尸试图借助手下的掩护从另一侧偷袭它时,小金理都没理。就在这时,穿梭在另一边的平平冷不防降下一道雷电,不仅打断了蓝眼丧尸的攻击,还顺势为小金创造了机会,使它一掌拍在蓝眼丧尸的胸前,当即将对方打飞出去。

雷电释放时刻之关键,早一秒晚一秒都不行。

紧接着,小金杀向蓝眼丧尸。

蓝眼丧尸并不敢与小金正面对抗,而是边打边退,比起对抗,更像是在牵制,为身边的众多一级丧尸属下提供机会。

然而,蓝眼丧尸在牵制小金,小金又何尝不是在迷惑它。

短时间内你来我往数次,小金高高跃起,携极大威势,猛地向前扑去,逼得蓝眼丧尸不得不就地一滚,往右后方侧闪。

避开了这一击凶猛的攻击,蓝眼丧尸起身就要发动反击。这时,一道蓝紫色雷电从天而降,直接命中它的颅顶——那正是所有丧尸弱点之所在,一击毙命。

先是小金为主攻,平平为辅助;再是小金为辅助,平平为主攻。不需要任何交流,无缝衔接,一禽一兽不仅将丧尸群打得节节败退,毫无招架之力,就连终结掉丧尸首领的性命,也没有耗费多少功夫。

虽说即使它们各自为战,收拾这群丧尸也不需要什么代价。但是,这种极具默契的配合,无疑大大加快了战斗的速度,也减轻了自身的消耗。若是面临更为强大的敌人,自然也能发挥出更强大的效果。

为宠物们感到开心与欣慰的同时,李非然又产生了一丝迷惑。

倘若小金与平平从小一起长大,朝夕相处,那么有此默契倒是不难理解。

可问题是,在末世降临之前,虽然它们生活在一家宠物店里,但彼此之间根本没有任何交集,被隔离得很远。真正有机会亲密起来,其实是在末世降临,它们共同成为自己的宠物之后。

这绝佳的默契又是哪儿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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