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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点吃,你几乎一整天没吃什么东西,胃里都是空的,不要吃那么急。”
“没关系,我的胃很坚强,别名卢绛胃坚强。”
“什么鬼话?”景凉被他逗笑。
卢绛跟着傻笑,将景凉递过来的汤喝了。
温馨的夜晚笑音不断,平淡却有种向死而生的浪漫。
*
暑假第二天卢绛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回卢家,景凉去哪里他就跟去哪里。
第三天他收拾了行李,飞去南城与霍临会合。
霍临买了一辆类似牧马人的越野车,拥有四驱系统和强大的马力,空间也足够大,后座和后备箱都塞满了东西。
卢绛双眼差点瞪了出来:“我们是去逃难的吗?”
“有一部分是给家里人带的礼物,还有一部分是必备的一些生活物资,我有经验,跟着我走就是了。”
他的意思是要自驾回去。
从南城到西焦山有一千多公里,如果不停歇最晚十二个小时后到达。
两人三个小时轮流开,越往西焦山那边走,路途就越荒凉偏僻,偌大的加油站背后靠着重峦叠嶂的远山,几乎没什么人和车,寂静又荒凉之感更甚。
卢绛吸了口微凉的空气,倒是避暑的圣地,在同一片天空下,比钢铁城市的温度要低上足足七八度,海拔比较高,再往里走得穿件薄外套。
也不知是不是近乡情怯,霍临变得沉闷起来,眼底是化不开的凝重。
通往大山村子的路狭窄而崎岖,霍临只能将车子停在镇子上,叫了一辆牛拉车,将车里的东西都搬了上去,他们跟在牛车后面不紧不慢的走。
蜿蜒而上的山道通往杏霭流玉的深处,拨开层层云雾得见庐山真面目。
卢绛感到新奇之余,也生出些许胆寒,“这到底该怎么出去啊?”
霍临轻叹了口气:“是啊,很难走出去的,有的人来了就是一辈子。”
终于走到了山道尽头,眼前一片平坦,山顶的村子很集中,村口也有小卖部,只是商品很贫瘠。
大多数的房子是半木质半土泥砖砌成的,卢绛只有在很小的时候见过。
被晒得古铜色皮肤的枯瘦老头蹲在屋前的台阶上抽着旱烟,看到有人进村,一双眼精光内蕴,如鹰隼捕猎时瘆人。
直到霍临用着客家话跟人打招呼,老头才展露出热络的笑容,上前紧握过霍临的手咧嘴一笑,只露出仅剩的两颗上槽牙。
霍临笑着跟他说了什么,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这才带着卢绛往里走。
“你跟他说什么?”
“那是我五叔公,我变化太大,他都认不出我了。”
卢绛瞪大了双眼:“你父母……也是这样吗?”
霍临失笑:“你等会儿见着不就知道了?”
看他一路走一路熟络的打着招呼,卢绛十分好奇,“整个村的人都跟你熟?”
“差不多吧,一整个村都是亲戚。”
“那,那你们不是近亲结婚?”
“不会啊,留下来的青年,会与相邻的村子通婚,这里的女孩是不准随便下山的。”
“女孩?”卢绛很久没听到用‘女孩’形容一个性别群体了,“不是omega吗?”
“你傻呀!”霍临无奈笑着摇了摇头,“这世上哪来这么多omega?人口主要组成性别是Beta,你之所以会觉得A和O很多,因为你在这个世界的中心,A和O是不会出生在这种地方的。”
“有女孩子想要下山呢?”
“看到镇上唯一的警署局了吗?都是一家人。”
卢绛一阵窒息,最后问了句:“那你怎么来的?”
“我?”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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