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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凌霜微怔,家乡的模样在她心中已经淡去了,只有背井离乡时遍地焦土的印象,每到一个地方短暂落脚,战火蔓延过来,又是同样的灰烬、凄惶、死里逃生,如今提到家乡,脑海中只余残垣断壁。
叶听梧沿路寻找酒楼,奇怪的是,一条街快走完,各种店铺都见到了,就是没有像样的酒楼。路边摊倒是有几个,可他好不容易请凌霜吃一次饭,就只吃摊位上的小吃。
就在这时,有个挑着满满一担柴的樵夫从对面而来,扭头避让另一侧的行人时不小心撞上了叶听梧,整个人重重一晃,几根木柴滚落。
“对不住啊小兄弟!”
“大哥你没事吧?”
两人异口同声道。
撞了一下而已,两个人连皮都没擦破,叶听梧帮忙捡起了脚边的木柴,那樵夫道了声谢就脚步声匆匆的走了。
准备继续走的叶听梧一抬头,诶,这对面不就是个饭馆吗?
南来饭馆?进去看看。
————
最近总有古代人到店里吃饭,南来饭馆的员工都习惯了,表情如常地招待起来。
倒是叶听梧对服务生的衣着打扮和行事做派有些惊讶,但服务生本人一副很坦然的样子,凌霜也未表现出什么来,叶听梧生怕是自己少见多怪
,连忙收起眼中的诧异,摆出一副平淡的表情。
“咳咳,店里有什么招牌菜?”
薛以莲说:“最近酸菜鱼很受客人们好评。”
叶听梧就点了酸菜鱼,又要了其他几样菜,还想再点的时候被薛以莲拦下了。
“酸菜鱼分量已经很大了,点太多怕二位吃不完。”
凌霜在此时开口:“酸菜鱼是一大份?”
薛以莲比量了一下:“这么大一个盆。”
这是盆吗,这简直是个锅。直接用这么大的锅吃菜,在叶听梧这个富家子弟看来有些不雅,凌霜也觉得不妥,她在意的倒不是雅不雅的,而是他们两个还没亲密到在一个锅里吃东西。荒郊野地不必讲究这么多,到了镇上,凌霜还是觉得这样不好。
“换一个吧。”她说道,“最好是分开的。”
于是酸菜鱼换成了大盘鸡。
大盘鸡是叶听梧拍板定下的,这几天吃得像野人似的,饥一顿饱一顿。离别这一顿,总得让凌霜吃饱,叶听梧虽然没吃过大盘鸡,但这名字一听分量就很足。
大盘鸡最大的特点都写在名字里了,硕大的盘子里堆着分量十足的鸡肉和土豆,上面还点缀着鲜艳的青红椒,刚一端上桌,香气就扑鼻而来。先用大上一圈的盘子给人视觉震撼,又有辣椒的辛香和鸡肉的鲜香把人迷的找不到北,这下彻底把其他菜肴的风头夺去了。
叶听梧说:“这大盘鸡果真大盘,让我来尝尝味道如何。”
他夹了块金红油亮的鸡肉,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只咀嚼两下眼睛就亮了。
一定是他这几天吃的太差,两厢对比之下,简单的鸡肉也能如此美味,裹满了浓郁的汤汁,入口滑嫩辣爽,分量足,最大的优点却不仅仅是分量,而是细嫩中带着酥韧的鸡肉,可以说是辣中有香,粗中带细。
再看一边的凌霜虽然什么也没说,但从他加快的进食速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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