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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罗袍和山坡羊,皂罗袍改成独唱。”叶筝答。

电影和正式剧演有很大出入,皂罗袍这段经典场面原本是有侍女春香的戏份,但被修改为杜丽娘独唱。温別雨就是偷看戏班上课学会的这段,他一个人对着长镜唱,没人给他搭把手。

“那就从第一句开始,”黎风闲翻过曲谱,递还给叶筝,“原来姹紫嫣红开遍,原来两个字是散板,可以拉散唱,姹紫进入到一板三眼的节奏,紫字拖拍,用橄榄腔,分清重音。”

教法类似于声乐课,黎风闲唱一句,叶筝依样跟唱,然后逐字纠正。

以上过程无限循环。

光一个豁腔起,撮腔收的“姹”字,叶筝都花了十五分钟去调整唱法,先把字音往前推,吐出去,音腔上扬,再扣回尾音,确保咬字发音准确,不会随着旋律跑偏。叶筝唱熟了之后,再加入身法动作有系统地去练习,等到午夜才把这支曲学完。

往后几日,叶筝发现每支的曲难点都不一样,有些是唱腔问题、有些是身段问题。【山坡羊】里有一个双手挡脸的害羞动作,叶筝练了三天也没练出个韵致来,对着镜子怎么摆都缺了点味儿,到晚上上课的时候,他单独将这段拿出来问。

“你先试一次。”黎风闲走到门边,把练习间所有空地让给叶筝。

“好。”

山坡羊接的是山桃红,所以这场戏他不是演给观众看的,而是做给周海一个人看,他要周海心无旁骛,眼里只有他。

叶筝嘘一口气,内心默念,你就是温别雨,有你仰慕的人在看你,要放开去演,好好去演。

这段咒语似乎生效了。

唱到“因循面腆”这句,叶筝抬手遮脸,侧过头同时向门边一瞥。

那身影暂短地入了他眼,并不意外,但延续出的余韵却贪婪地缠上他的心门,像火炉上烧着的温酒,让人默默在意,怕他下一刻会毫不设防地滚沸出来。

他好像理解到了温別雨为什么会喜欢周海——

因为窗外的蝉叫了。

风鸣不止。

酒也顺理成章地流泻出来,洒在地上的泡沫轻轻啵了一声。刚巧他听见了。

第29章 动荡

叶筝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和大部分人不一样,高中时候,他对班上一个男生有过好感。也仅止步于有好感。

那人相貌平平、成绩一般,性格倒是幽默爽朗,不算出类拔萃,但在繁重的学业和课余活动中,似乎是另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毕业那天,洗干净的校服比天色还要白,鸽子成群飞过,思絮被煽弄成一团解不开的麻绳。叶筝鼓起勇气向他告白,用的是“喜欢”这个词,像这种没有考虑过以后的感情,只能靠一点冲动来成全,因此难以被界定为“爱”。

不期盼会被接受,但叶筝认为,以男生八面玲珑的性格,就算是拒绝,也应该会礼貌、得体地收尾,能在最后一天落得个好聚好散——

想不到正是这种年少不智的冲动,让叶筝收获了一顿唾骂,喜欢过的明朗稳重都在转瞬间消失不见,男生对他说尽了刻薄的话,又用卑劣的语气问叶筝有没有跟其他男人睡过。有没有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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