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秋收 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2 / 2)
这人最初的字和最后的字相差特别大,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写的。
李秀才百思不得其解,找来朱寻淼询问。
“他胳膊受了伤。”朱寻淼只能这么说。
“原来是胳膊受了伤……他胳膊受了伤,竟然还能将字写得这般好,当真不错!”李秀才又问:“他将这书给你,是想让你爹将之呈给县令大人?”
李秀才学生多,人脉也广,他知道在朱寻淼跟洪晖上过公堂之后,朱前跟苟县令,就有了来往。
“是的。”朱寻淼道。
“他是个聪明人,”李秀才道,“等你找人将这两本书誊抄一份之后,就交给我,我也找人誊抄一份出来,放在学堂里供人传看。”
李秀才是个为了赚钱能拉下脸的人,他能理解这个为苟县令写书的人。
至于他为什么要让自己学堂里的人看……这书若是从他的学堂传开,苟县令肯定会对他的学堂有好感!
朱寻淼恭恭敬敬地应下。
李秀才又问:“这写书的人是谁?”
“他叫黎青执。”朱寻淼道。
李秀才没听过这名字,面露疑惑,朱寻淼见状解释:“先生,他就是中秋与我一起去洪家参加诗会,不慎受伤的那位。”
“是他?他的胳膊不是断了吗?他还能写?”李秀才惊讶。
朱寻淼道:“先生,这是他用左手写的。”
李秀才:“……”
朱寻淼让徐启飞和另一个人帮忙誊抄。他们两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不干别的,只专心抄书,可即便如此,也一直抄到第三天傍晚,才总算将书抄完。
等终于抄完的时候,徐启飞觉得自己的胳膊都已经抬不起来了!
黎青执那么瘦,却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写了四万字,着实让人敬佩。
朱寻淼也不耽搁,拿着誊抄过的文章,就去找了朱前。
朱前对这书很重视,朱寻淼把书带回来的那天,他就已经看过了,现在看到誊抄过的文章,他叫了一声好,然后就对管家道:“老宋,你去把我之前让你准备的白玉镇纸拿来,和这文章一起给苟县令送去,就说黎青执感激苟县令,为苟县令写了书,请县令大人评鉴。”
“是,大人。”宋管家应了一声,立刻就去办事了。
不久之后,苟县令就在自己家中,迎来了宋管家。
听完宋管家的话,苟县令笑道:“我一定好好评鉴。”
之前朱前给他送点心,但那送的真的是点心吗?不是的,那送的分明就是装点心的金盒子!
这次说是给他送文章,送的肯定也不是真的文章。
苟县令打开宋管家送来的盒子,看到里面装了个白玉镇纸,就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他将那镇纸拿出来把玩,喜欢到不行。
不过玩了一会儿,他就注意到了盒子底下装订好的纸张。
明明是给他送镇纸,还附带了文章……苟县令将之拿出,看起来。
这一看……
苟县令越看越喜欢!
之前朱前说是给他送点心,其实送的是盒子。
但这次……朱前要给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没想到那个瘦巴巴的读书人还有这本事!
等等,这不太对劲……那人的胳膊不是断了吗?在公堂上,那人还说他平日里是用右手写书的。
那时他的胳膊,其实没断?
苟县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里还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写的,朱前在信里说,黎青执对他非常感激,因此坚持用左手写了两篇文章……当然,朱前送来的,是誊抄过的。
这两本书,竟然是黎青执用左手写的!
苟县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实没做什么,黎青执对他的感激,不至于这么深。
黎青执写这些,应当是为了得到他的赏识。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却也不可避免地对黎青执产生了好感。
黎青执将他写得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与此同时,李秀才家中,他的几个儿子正在誊抄文章。
李秀才儿子很多,但这些儿子的读书天分都很一般。
只是他们到底是李秀才的儿子,字都写得不错。
现在他们一边抄书,一边感慨:“我们这位县令大人,断案还真厉害!”
“若我有县令大人的断案本事就好了!”
“这书当真好看。”
……
苟县令很喜欢黎青执的书,第二天就约了朱前见面,和朱前聊了聊。
聊着聊着,苟县令还问:“这位黎姓学子才华不错,他可有意来县衙给我帮忙?”
“他在家中养伤,想尽快将伤养好,以便参加明年的县试。”朱前道。
苟县令那么问,就是想知道黎青执想要什么,现在听到朱前的话,他立刻就明白过来,黎青执想要县试有个好名次。
苟县令笑了笑,继续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说朱寻淼学堂里的人都很喜欢这两本书……苟县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学堂里的人,确实都很喜欢这两本书。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让人想要知道事实真相!
黎青执上辈子看了很多写破案的书,更是将这两个故事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李秀才让几个儿子轮流抄书,花了三天将书誊抄好,放在学堂里供人借阅之后,学堂里的学子,便开始争着抢着看这两本书。
“我们县令大人办案,当真是观察入微!”
“县令大人太厉害了,他在那老吴进入公堂之时,竟然就通过老吴身上的细节,看出了老吴是做什么的!”
“原来人身上藏着这么多秘密!”
……
学堂里的人都在夸苟县令,可实际上……苟县令压根没有这样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说了,他才知道老吴是干什么的!
不过他觉得书里写得东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学一学,以后就这么用!
苟县令这么想着,将之记了下来,还觉得将来黎青执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还厉害!
其实黎青执这么写,单纯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过的那些破案书。
书里的侦探都擅长从细节入手,获得嫌疑犯的种种信息,他就将之写了进去,将苟县令描述得厉害一些。
苟县令……应该不会讨厌。
学堂里的人敬佩苟县令的断案方法,也对书里的一些句子非常喜爱。
黎青执热爱生命,下意识地写了几句鸡汤在里面,而这被那些学子反复诵读,摘抄下来。
“我将来,一定要成为苟县令这样的人!”
“苟县令说他身为县令,就应该要照顾好百姓……这样的官员,当真少见!”
“我最喜欢书里这句话……”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学生那么喜欢黎青执的书,满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学生喜欢苟县令,苟县令肯定也会喜欢他的学生!
这个时代没有复印机,一部作品想要传开就比较麻烦。
一篇文章大概有两万字,想要抄完怎么都要两三天。
因此,黎青执都把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过这两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学堂里的人。
而这个时候,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
他们种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热的夏日长得很快,眼下已经可以收割了。
这几天,随着水稻成熟,每天都有无数鸟儿来偷吃,庙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驱赶,也还是被那些鸟儿吃了很多谷子,黎老根就天天在家里骂那些鸟,恨不得将它们逮住全吃了。
黎青执散步的时候来到自家水田附近,就见个子很矮的黎老根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蹦跳着赶鸟,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农村人是真的很讨厌那些偷吃粮食的鸟,麻雀甚至被认为是四害之一。
当然这时候的鸟儿,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执扯下几颗谷子,放在嘴里咀嚼。
黎老根瞧见忍不住道:“黎青执,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都填不满的?那些鸟儿偷我的谷子吃就算了,你也来偷!”
黎青执纠正他:“爹,吃自己的谷子,不叫偷。”
说完,他又摘了几颗,放进嘴里。
稻子的壳有点糙,但里面的米粒带着粮食的香味儿,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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