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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绛觉得自己可能没太懂他的意思,他微微离开了些,用有限存余的智商说:“你不用哄我,我不会像刚刚那样了,我只是有点接受不了你离开,以后不会那么偏激了。”

丛岭叹了口气,轻声说:“隋绛,交个朋友吧。”

隋绛瞳孔一震,呼吸都下意识屏住了。十年前,丛岭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他记得清清楚楚。

隋绛闭上了眼睛,这一次,他终于开口了,他说:“行,老婆。”

丛岭有一个很偏激的男朋友,他的控制欲和占有欲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总是爱在女助理面前吻他,比如会给他设置宵禁,十点之前必须回家,但凡他违反一次,他的男朋友就会非常生气,气到自闭,为了不吵架,避着他自个儿去生闷气。

当然,也非常好哄。

他从日本交接工作回来,隋绛把自己亲自设计的那套房子送给他了,说是当做婚房,但是婚房里应该很少有人装水床。

有时候他们会聊到过去。过去一个男孩儿送另一个男孩儿回家:过去一个男孩儿因为翘补习班去送心爱的男孩儿回家,被妈妈按住打;过去有一个男孩儿想都没想地撕碎了一个姑娘的情书。

错过的那些时间,那些因为自以为是错过的浪漫心动,后来一一被找了回来。

如果另一半有足够的耐心、有足够的温柔、有足够的爱他,那么另一个人的心里是不会有阴霾的。就像隋绛,那天之后,他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炼狱般挣扎的心脏被裹上了一层温热的水,无时无刻的被人捧在掌心,温柔的安抚。

他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好。

他们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好。

第74章 他的幸运,直至百年

他第一次见他家周先生,还是八十年代初。

不知道你有没有坐过那种绿皮火车,那种不禁烟不禁酒,走得特别慢,塞得满满都是人的老式铁皮火车。

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十里八乡的第一个大学生。家里穷,乡亲们凑着钱一起供他上大学。他娘把那零碎的小到一分、大到十块的钱连同着对他的期盼一并缝进了他的里裤里边,紧紧贴着他的皮肉,生怕弄丢。

那会儿他刚十八,要从大黎山去到北京读大学,坐火车是唯一的交通方式,他坐着村长家的四轮车,颠簸了一夜才出了山。

那一夜他看着满天的星星和沉默的大山没睡觉。他垫着胳膊躺在车斗里,心里暗暗发誓,他以后要回来修路,要让山里的人吃上饱饭,要把这腰间沉甸甸的钱十倍百倍的还上。

那是他头一回出大山,瞧着什么都新鲜,有点儿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意思,月台上告别了爹娘和村长,昂首挺胸地胯上火车,一进来就被烟味儿熏得差点儿背过气去。

他用袖子捂住口鼻,皱着眉抬头,一眼看见了那个男人。

他留着当下最时兴的长头发,中分着,穿着黑皮鞋、黑西裤、白色灰条纹衬衫,西装披在肩头,那会儿的西裤西装都特别宽松,看着像桶,但是穿在那人身上就特别好看,像个城里人。

男人半眯着眼睛靠在车厢里吸烟,长腿随意地撑着,显得特别长,漫不经心地抬眼瞧了他一眼,这么一眼,让他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板。他不知道那是自尊心作祟,还是单纯想给男人留下好的印象。那会儿他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声音:这人长得真好看啊,是他长这么大见过最好看的人了,就连他鼻尖那颗小痣都好看的要命。

和他一起吸烟的中年男人瞧见了他的目光,不着调地调侃:“呦,你吓着小孩儿了。”

男人瞟了他一眼,勾起唇,轻佻地对他吐了口烟,简单一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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