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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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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秀点点头,"是这样的,从前父亲还在世时,常说我跟那位早早就离世的姑婆长得很像,完全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样。”她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家里其实还有那位唐家小姐的画像,她曾经看过,她自己觉得是不太像的。

画卷中的唐溪月,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知书达理的大小姐,仪态看起来就不知道比她这个乡野里的小丫头好多少,分明就是天上的明月,她怎么会跟姑婆这般相似呢?

恒光再三确认后,这才接受自己带回来的女子,真的不是他曾经认识的唐溪月。在那瞬间,他眼睛里那些因为“唐溪月”不认识自己的失落渐渐消失,转而却变成了更加令人感到难过的沮丧和绝望。

唐秀的声音一直回荡在他的耳边——

“那都是六十年前的事情了,就算是姑婆没有生那一场病,她也很难活到这个岁数。就像是我爷爷一样,五六十岁时,就已经到了他的大限啦……”

“何况,我听我爷爷说,姑婆身子不好,自从唐家全族被流放后,她一个娇小姐,在路上颠沛流离,身子早就垮了。等到了西风村后没多久,就早早去世。我记得我阿爹去年还说过,姑婆就是在我如今这个年纪人没了的……”

”但,你是怎么跟我姑婆认识的?你们在六十年前就认识了吗?那你怎么会不知道她早就走了呢?你跟她是什么关系呀?”

恒光的耳边嗡嗡作响,他眼里的光,熄灭了。

原来人族是这么脆弱的吗?不过是一甲子的时间而已,它睡了一觉起来后,原来她就已经不在了。

他们是什么关系?不是伴侣吗?

狼族这一生,就只会挑选一个伴侣,除了溪月,它谁都不要。

可是,她怎么就忽然离开?她不是说好了,让自己好好睡

一觉,然后再去找它的吗?

它很茫然。

很不解,却找不到人给它解答疑惑。

奚十里微微抿唇,若是狼妖真是因为救人而杀了人,那即便是她们是修行之人,也没有道理还要取了对方性命。

只不过,受罚是免不了的。

就在奚十里沉默的这段时间里,唐秀误以为她们仍旧觉得恒光该杀,不由着急开口:"就算是你们觉得恒光他杀了陈福那个畜生该死,那也恳请仙长仙子看在从前的份上,饶过他这一命。”

千山抱臂靠着墙角站着,脸色一直很冷淡,听见这话,开口问:“从前?”

唐秀点头,"从前我们村子里不是有传闻吗?西风村是受到神明庇佑的村子,所以,几十年前,每当周围的村落遭受妖兽的袭击时,我们西风村却能相安无事。这一切,可不是因为什么神明!这都是恒光在暗中的保护。”她说完这话后,像是担心奚十里和千山他们觉得荒谬一般,接着又飞快开口:“这是我姑婆在记事簿上记录过的事,仙长若是不相信,大可去我家里,找到那卷手札。”

她也是在知道了恒光的存在后,被重新送回家后,在家里放着父亲从前的旧物的箱子里找到的。

她虽然不识字,可是村里也有教书先生,她拿着姑婆的手札,又担心这上面有不能被外人看见的东西,就将那些字迹誉抄下来,分散着去找教书先生请教。

来来回回了好些次,这才渐渐明白那些手札在记录的是什么。

那是她素未谋面的姑婆跟狼妖谈情说爱的随笔。惊世骇俗,却又纯情极了。

"哼,我可不是什么神明。"这时候一直没怎么吭声的恒光忽然开口,它眼神倔强地看着站在墙边的黑衣青年,眼神还带着桀骛和野性,"要杀就杀,别那么多废话。这件事情跟阿秀无关,你们最好把她放走。”

奚十里倒觉得唐秀应该没有说谎,只是关于那些手札,她需要自己确认一番。

“师弟你在此处看着它,我同唐小姐一同去去就回。”奚十里说。

千山没有意见。

很快,奚十里就跟着唐秀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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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兽竟还充当起了神明。”驺吾被奚十里留在了房间里,它受不了这么死寂的气氛,仗着现在狼妖被缚妖索绑着没有威胁,跳到了对方的肩头,差点没直接来个骑脸,"真稀罕啊。"

恒光发现这一屋子的不仅仅是人讨厌,就连同类,也特别讨厌。

它哼笑一声,“没想到堂堂驺吾,竟然还跟这种卑鄙的人族结契,也真稀罕。”

只不过它这话刚说完,驺吾还没什么动作,千山的指尖就已经先进射出一道灵力,才不管它现在是不是阶下囚,直接给了一拳。

驺吾也张牙舞爪情怒道:"我不允许你说我们小十里的坏话!小十里的好,你这样的狼妖怎么知道!”

恒光皱眉,就算是它的年纪在妖兽中绝对不算大,经验也不算丰富,但他还是知道一般人族的修士,能拥有一只灵兽就已经很难得,刚才它看见孟槐跟着那小女娘离开,便理所当然地以为这只驺吾是千山的灵兽。

“你是刚才那姑娘的灵兽?”恒光仍旧不敢相信。

开窍共状上日神气

自音挺了挺胸,那模样干足神气,“当然!不然能是这个讨厌鬼的灵兽吗?我才不要!

被叫做讨厌鬼的千山:“……”

恒光:"……"他倒不怎么讨厌奚十里,也许是因为奚十里没有第一个对自己出手,也没有骂过他很丑。所以现在听着驺吾骂黑衣少年是讨厌鬼时,它的神情看起来好了不少,像是想笑。

“我对做神明没兴趣。”恒光换了个姿势,他刚才被千山用灵力揍了一拳,胸口不怎么舒服,干脆直接摆烂,也不想着要挣脱,靠在了椅子上。但脑子里,这时候却浮现出了六十年前的画面,还有,在六十年前,还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它无心做神明,只不过有人希望而已。

“听说隔壁东风村又有妖兽出现,昨夜,还叼走了一个才满月的孩子。”少女柔和的声音里带着十足的忧愁,她今日穿着浅碧色的罗裙,看起来优雅而恬淡,眉间的轻愁,叫人看了都觉得不忍心。

恒光就在她身边,动作还有些笨拙地学着山下的人们泡茶的动作,给她倒了一杯茶。

“别担心。”恒光按住了女子的肩头,“没有人能伤害你。”他会永远在她身边,不让别人有

任何伤害她的机会。

唐溪月的眉头并没有因为这话而松开,她靠在身边男子的怀中,"我还担心阿爹阿娘,还有兄长,那些村民都是无辜的。”唐家是在前几年被流放,后来她阿爹散尽了家产,这才从岭南一带逃离出来,到了西风村。上京他们是回不去了,何况,她爹对官场失望透顶,余生只想寻一处与世隔绝之处,安稳度日。

在西风村里,村民演朴,对他们外来的一家人,也很友好。唐溪月这个世家大小姐,不忍心见到任何人受伤。

可她偏偏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别说还要在妖兽来临的时候去保护家里人和村民。

恒光在听到心上人的烦心事,忽而咧嘴一笑,“这有什么难处?我帮你便是。”你想守护的人,便也是我愿意守护的人。

既然你不愿意看见西风村的人遭难,那日后,不论是海里的,还是山林里的妖兽,只要有他在的一日,就绝对不会让它们伤害到西风村的人。

唐溪月面色却陡然一惊,她不是喜欢提要求去为难人的跋扈大小姐。

当年才来西风村时,父亲病重,而家中已经没了什么银钱,她早些年学过些医术,勉强能辨认些草药,因此去上山采药时,遇见了受伤的才幻化为人性的恒光。她以为自己只是照顾了一个普通的人族少年,却是没有想到恒光是一只狼妖。

到后来,她跟恒光真正在一起后,才知道妖兽之间也是有地盘的。而在自己的地盘之外,想要捕捉猎物,那就各凭本事。一般而言,妖兽也是很有边界感的,不会有什么妖兽发疯一般非得去争夺别人的食物。

而现在,恒光说这话,那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明确。

日后若是有任何出现在西风村的妖兽,都将成为他的敌人,是他的对手。

如此一来,唐溪月不由感到担忧,“日后,你岂不是会成为大家的公敌?”

恒光哈哈一笑,只觉得她单纯又可爱。

“没关系。”他说,他只在乎他在意的人,至于别的,他可以都不放在心上。

因为唐溪月是他认定了一辈子的爱人,那唐溪月想要保护的人,那也是他要守护的。至于会跟多少妖兽结仇,他不在乎。

回忆戛然而止,奚十里和唐秀从唐家回来,手里拿着不少卷轴。

恒光的眼睛,在看见那些旧物时,

几乎是“噌”的一下,就发亮了。

唐秀像是知道它想问什么,主动开口解释道:“这就是我姑婆的手札,有些太多了,家里潮湿,不少损坏,在我爷爷下葬时,都当做葬品下葬,家里就只剩了这么多。"

奚十里看了眼天色,夜空中已经挂起了一轮月亮,下弦月弯弯的,周围就只有一两颗星子,看起来很是寂寥。

她冷不丁注意到了不远处差点没直接被绑成一个粽子的恒光,后者有些愣愣地看着她手中的卷轴的目光,让她无端感到了一阵心酸。

很专注,又很小心翼翼,还有,很渴求。

奚十里打开了那些卷轴,示意千山过来跟自己一同看看。她心里是相信唐秀没有说谎,但总得自己再看一遍。

“我竟不知道恒光竟然是一匹狼,难怪,在我那日遇见他时,问及姓名,他说没有。原来他真不曾谣于我……”

"我有些怕他,可他竟然对笔墨纸砚都好奇得很,我便赠与了他一套文房四宝,没想到今日再去他洞府做客,石桌上摆放的竟都是他的字,嗯,好丑。在村里想买纸很难,此地又不怎么生长竹子,我便托他做了些木简,方便记录。他见我书写,眼里带着渴望,我想,山中无事,不如做一回教书先生。于是,恒光成了我的学生。"

“他时常给我准备些新鲜的野果,那些都是我在上京时竟不曾见过的,有的很酸,我咬了一口给他,他的反应可真是太好笑了。今日他也给了我一颗果子,把我用过的整蛊再用在我身上,他是傻的么?我知道肯定会很酸,但他的表情实在是太有趣,我就想着配合配合,咬了一口。结果他真的是个傻子,他给我的很甜。”

“怎么办,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恒光了。这个名字,还是我取的,但现在每当我叫出这个名字时,心跳得好快……”

"父亲知道了恒光,他不让我出门,说这样的我没了在上京城中大家闺秀的模样。可我不理解,我们不就是不会再回去了吗?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他们明知道我没多少日子,为什么还要拘着我在家里?我不愿意,第一次跟父亲争执了起来,幸好兄长来了。不知道兄长跟父亲在房间里说了什么,反正,兄长说,日后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果然,兄长很好。”

这些卷轴,因为保存不当,有不少都看不出来上面原本写了什么,模模糊糊的,墨迹早就量成了一团

。奚十里继续拿起另一卷,发现已经跟前面的连不上了。

"……最近邻村有妖兽作乱,恒光说,他会保护村里的人,不会让西风村的百姓受到别的妖兽的侵袭。我很高兴,也很害怕。这本来不是他的责任,但因为我,却变成了他的负担。我有些后悔了,若是那日没有遇见他的话,他应该会比现在自在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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