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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章 晋江独家禁止转载【二合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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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这一点,江稚野晚上抱崽睡得超香。

甚至因为注意力都集中在陆时慎不行上,完全忽略了胸口的轻微不适感。

陆时慎虽然晚上强行跟了回来,也进入浴室这样那样一番,但到了入睡时间还是被赶回隔壁客房。

对于自己走后,江稚野的小脑瓜又是怎样的一番头脑风暴全然不知。

只是考虑到江稚野的招蚊体质,第二天不到五点就主动起床晨跑遛狗。

江龙胜年轻时就觉少,上了年纪就睡得更少了,听到客厅有声音出来看,发现陆时慎牵着狗正要往外走。

“这么早就去跑步?你不是这几l天军训吗?”军训的运动量还不够多?

江龙胜也是刚醒脑袋还有些懵,说完才反应过来陆时慎这是要遛狗,一拍脑袋:“江稚野又把遛狗的活推给你了是不是?这小子打小就这样,要养这个养那个也不想着怎么负责……”

江龙胜虽然对陆时慎的感观还是有点复杂,但多年来养成的惯性还是让他心里的那杆秤自动偏向对方。

“不是的江叔,是我想要这么做,小野并不知情。”陆时慎又将父崽二人的招蚊体质说了下,江稚野没被咬在脸上,但身上也被叮了一串的小包。

江龙胜闻言一愣,他都不知道,不仅是昨晚光顾着心疼宝贝小孙孙不说,他甚至不知道儿子这么招蚊子。

现在天气热,适合遛狗的时间无非就是晚上和清晨,父崽二人又都是起床困难症。

让江稚野遛狗,要么就是在假期的尾巴辛苦早起,要么就是冒着被蚊子围攻的风险,陆时慎舍不得,所以近期都打算早上晨跑遛狗。

况且不过是他早起一点,实在担不起江龙胜习惯性的踩一捧一,不过难得有这样合适的机会,陆时慎还是多说了两句:

“虽然我经常遛爱丽丝,但平时小野照顾得更多,爱丽丝是小野为了诺诺养的,因为他不希望孩子像他自己一样失去当年的小金毛。”

陆时慎说得无波无澜,但心里一直闷涨着。

十斤棉花和十斤铁压在身上一样重,痛苦不应该被比较,陆时慎只希望当年护在他身前的小少年,能永远生活在光明里。

陆时慎带着爱丽丝离开,江龙胜一个人在客厅坐了很久。

在过去千百次的埋怨中,他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下意识会将不好的事情推到儿子头上,即便江稚野用三个月打破他的认知,但十几l年来的习惯依旧很难改变。

江龙胜一边在心里为儿子感到骄傲,一边又会将他和曾经的负面认知牢牢绑定,并且固执地确信自己是正确的。

在今天之前,他从没想过当年为了妻子执意送走小金毛的事情,对儿子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而现在,已经长大成人甚至意外提前当爹的江稚野,会在帮崽实现心愿时治愈自己的童年。

*

江稚野美滋滋睡了一宿,醒来当下还没觉得有什么异常,抱着同

样刚睡醒的宝贝崽子,正进行着父子间惯常的互rua环节。

江稚野先搂着崽在床上翻滚,然后将脸埋在崽的小肚皮上猛吸,等换到崽子的时候,崽就用毛脑壳顶着江稚野胸口模仿点钻头猛钻起来。

平时父崽二人会齐齐发出快活的笑声,但今天的江稚野却笑不出来了。

往常只会觉得痒痒想笑的胸口,此刻却真像被电钻打了一样,江稚野立即按住崽子的小肩膀。

崽抬起乱蓬蓬的毛脑壳,眨巴着黑亮的大眼睛困惑问道:“怎么了爸爸?”

江稚野呲牙咧嘴地吸气,心里已经把始作俑者在心里骂了个透。

“没什么……爸爸,爸爸刚才就是心脏突然疼了下。”江稚野心想幸亏崽这次顶的是左边,要是右边他还不知道要怎么应付。

崽立即换上一脸担心,奶呼呼关切了一番,确认爸爸的确没事才拍了拍小胸脯松了口气。

崽越乖巧,就衬得陆时慎越狗比,等江稚野将崽哄出去找爷爷,脱下上衣看到两片明显的红肿时,火气就快烧穿天灵盖了。

原本江稚野只觉得陆时慎狗得离谱,但没想到他还是个真正的舔狗!

而且也不知道是舌头带倒刺,还是口轮匝肌太发达,当时他也没觉得怎么样,睡一宿就又红又肿皮绷得发亮宛如两盏车头大灯……

江稚野在浴室搞了好半天,最后不仅涂了薄荷软膏消肿,还因为“患处”过分脆弱,衣服蹭一下都很不舒服,他只能给自己薄薄缠上两圈绷带。

缠完后虽然解决了摩擦带来的诡异酸疼感,但江稚野心里依旧非常不爽,非常想暴力发泄一般,奈何陆时慎早回学校了。

吃饭时,江稚野垮着张臭脸。

江龙胜看着趴在不远处盯崽的爱丽丝,突然有些尴尬地开口:“感觉……爱丽丝一个狗……好像挺孤单的……”

江稚野瞥了他一眼:“哪孤单了?”

“就它一只没有同类作伴啊……要不再养一只?我记得你以前不是挺喜欢金毛的么。”江龙胜捏捏鼻梁又搓搓脖子,一副机器人短路般的不自在模样。

虽然江稚野没感到什么,但对江龙胜来说他已经在向儿子低头了,这让他很不习惯。

江稚野掀开单侧眼皮睨他:“那是十年前了,不养,就爱丽丝一个挺好的。”

虽然一直没深想过,但江稚野很心疼在“曾经的未来”也就是前世中的爱丽丝和崽。

自然形成的补偿心理让他潜意识觉得,他不会有其他孩子,也不会养其他小狗,不论是崽还是爱丽丝,都该是这个家中的唯一。

江龙胜以为自己提出,江稚野就会毫不犹豫接收,实际上压根没有补偿的机会,江龙胜一下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再加上江稚野因为胸口不适本来就烦,提到金毛连亲爹都不想搭理。

气氛凝固了半晌,江龙胜突然站起身走向崽子:“诺诺,想不想骑大马呀?”

江稚野:“……”

崽其实已经过了骑大马会嘎嘎大乐的年纪,对骑大马的兴趣不算很大,属于可有可无的程度。

相较于骑大马,他其实更喜欢开小车车,但他觉得爷爷似乎很喜欢,每次骑大马爷爷虽然累得气喘吁吁,但都高兴得不行,面色红润眼底有光,崽作为捧场崽自然要好好配合。

是以一老一小就在刚吃完饭不久,开启了新一轮的骑大马活动。

对于亲爹过分惯崽这事,江稚野早就发现他根本阻止不了,因为即便他在的时候呵止了,但只要他不在,江龙胜就会变本加厉“补偿”

宝贝小笋笋。

而且江稚野也不愿意为了江龙胜在崽面前当恶人,所以只能等待恰当的“机会教育”

看着驮着四十多斤小肉蛋满屋疾驰的亲爹,江稚野深吸了一口气,只能暂时安慰自己,起码骑大马这种行为没扩散,只有爷孙俩这么玩,暂时祸害不到自己。

事实证明,江稚野还是低估了亲爹的宠崽程度。

就在江稚野准备带崽回新家的前一天,想到崽子离开,以后一周最多能见一次的江龙胜浑身难受,借口带崽出去放风,直接放到临近隔壁市的生态牧场。

不仅如此,还在崽子对马表现出喜爱的第一时间,就立马跟老板买下了一匹矮脚马。

江稚野看到小马的时候,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想过江龙胜的“孙子脑”很要命,但没想过会这么要命!

怎么会有人随便就买匹马回来呢???

而且这不是在南城,他和江龙胜住的都是高层,根本没有饲养和遛马的条件。

江稚野血压飙升,感觉头发都要跟着立起来了。

对他来说江龙胜以前唯一的优点就是脑子好使很会赚钱,现在也没了,这脑子全被“也耶的小笋笋”腐蚀了,丧尸来了都得啐一口的程度。

江龙胜一向是理不直气也壮,但这次牵回金棕色小矮马却莫名有些心虚。

他避开儿子呼呼冒火星子的双眼,清了清嗓子问了句不搭边的话:“你不觉得这马颜色很像金毛吗?”

江龙胜自我感觉相当良好,一匹马,既是孙子喜欢的,可以给孙子练骑马玩,还能从毛色上让儿子找找当年的感觉,毕竟儿子说不想再养金毛了,这样替代一下绝对是最佳解决方案。

江稚野:“……?”

小矮马的确可爱又漂亮,但好看的东西多了,他之前还觉得浑身淡金色的汗血宝马好看呢,那是能说养就养的吗?

“你不知道,诺诺现在很爱骑大马的,但这还不到半个月,我这几l天总觉得腰咔巴咔巴响,就想着小矮马刚好适合诺诺,也能提前练练骑马,听说现在孩子都要学马术的……”

江龙胜还在强行给自己找补,殊不知江稚野越听越气,崽骑大马的“坏习惯”本来就是江龙胜惯出来的,身|体扛不住不给崽戒掉,还将这事升级了。

而且崽已经跟他叭叭复述完当时的情况,崽在马厩就拍手夸了句好可爱,江龙胜就问崽子想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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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牧场工作人员个顶个都是销售大师。

以往的难点都是家长不愿意,第一次碰上家长主动说要给孩子买马的,不拿下赚份抽成都对不起自己。

江稚野真的是气得脑袋疼,但面对祖孙二人他打不得骂不得只能自己窝火,原地转了两圈就立即拨通了陆时慎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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