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3 章 11【一更】(2 / 2)
关中悍匪coco:好叭……刚送思雨去她大姨家了,我们在那里她不好发挥,要我过来接你么?
一点红:不用,待会儿我自己回。
关中悍匪coco:好~
他瞧着秦蔻说话时常常会打的那个“~”,漆黑而冷漠的眼睛里,也经不住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意,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摁动。
一点红:事已完了。
秦蔻几乎是秒回。
关中悍匪coco:要这么久哦,我在家等你呢。
一点红:嗯。
关中悍匪coco:本来买了冰汤圆,不过已经化掉了,所以你也没办法吃了。
一点红:我得先洗澡。
关中悍匪coco:啊?见血了么?
一点红:没有。
那废物承受不住,在地上跟蛆虫一样的扭动,黄汤流了一地,他虽没碰到,但也不免觉得恶心,便想好生擦洗一翻。
大概,那废物这辈子都不敢对秦蔻再打什么主意了吧,也再不敢想着要报复秦蔻的朋友了吧。
他神清气爽,手机塞兜里,往家的方向去了。
***
第二天正好是礼拜天,思雨仍然放假中,主动发微信来问秦蔻,说是要请她还有二表哥们吃个饭,以答谢昨天夜里的撑腰之恩。
她的语气听着很飞扬,显然昨晚去和大姨撕吧的时候占了上风,心情好得不得了。
秦蔻来劲了,特别感兴趣地问:“啊呀!昨晚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思雨说:“中午吃饭的时候说呗,音音也来吧!吃什么?请你们吃大餐!”
秦蔻笑嘻嘻说:“可以啊,晚上见,不过我得问问他们来不来。”
思雨说:“好。”
她先问了诗音。
林诗
() 音正拿着她的iPad在看视频——当然,
视频就是穿越新人所必备的拼音教学视频。她本来就很关心王思雨,
又没有别的事情干,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然后去问了楚留香与一点红。
楚留香婉言拒绝了。
他做这种事,实在就是顺手为之,其实倒是说不上是恩——这算什么恩?就往那里一站,那男的当时就没气势了,实在是举手之劳。况且,女孩儿在一块儿说话,他一个男人,倒也不是很适合往里头凑。
一点红也表示没兴趣,果断拒绝。
那就只有秦蔻和林诗音去。
两个人回屋去收拾打扮。
秦蔻昨天晚上就是带着她的两个村姑麻花辫睡觉的,此刻拆了一看,还真别说,的确有种羊毛卷的感觉,就是这羊毛卷都集中在头发的下半部分……她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卷发棒来,对着镜子卷卷头发。
又换了件粉红T恤和短裙。
林诗音穿了昨天白天买的那件衬衫裙,她今天似乎不是很想梳发髻,秦蔻就顺便帮她卷了卷头发,喷了一点定型水。
林诗音有点犹疑地盯着镜子,犹疑地问秦蔻:“这样子头发会不会显得有点乱?”
秦蔻振振有词:“什么乱,这叫慵懒!慵懒!”
在古代,钗横鬓乱、当然不是什么正经的词语,不过……女子正不正经,身上有没有闲话,从来也不是女子自己说了算的。
就好像林诗音,她难道还不是个好姑娘么?可是李寻欢这样整天出去寻欢作乐,家里下人的闲话说的是谁?她不想见龙啸云,可是龙啸云却整天找上门来,家里下人眼神乱飞又飞的是谁?还不是无辜的林诗音。
所以,她打扮得再贞静、再温柔如水,又有什么用处呢?
这些道理,林诗音当然还是懵懵懂懂的,她只是觉得这千年之后的世界,的确让她的呼吸更畅快了,也让她的心情好了起来,更让她……有点不太想离开了。
一想到会回到李园,再次面对那种无处不在的阴郁,她就有点沮丧,又忍不住羡慕秦蔻与王姑娘,能生在这个年代。
她对着镜子看看自己。
光可鉴人的大银镜,在他们那时代,亦会是价值千金的珍贵之物,在这里却是家家户户都可拥有的小物件。
镜子里的女子身着一件白色衬衫裙,衬衫裙的质感与她之前所拥有的所有衣物都不一样,触感细腻的同时版型亦是略显硬挺,只显得她的脊背异常的挺直,那种她自己所习惯的温柔和顺的姿态似乎消失了,也令她觉得镜子里的这个人……有些陌生。
秦蔻出现在她身后,她今天带了个不算小的包,跨在肩上,头发便是那种经过精心计算的“慵懒”,一双修长的腿大剌剌地展示着,对她道:“走哇。”
林诗音轻轻地微笑起来,向她点了点头。
临走之前,秦蔻悄悄塞给了一点红一个小包,并让他待会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打开。
一点红:“?”
他问:“里面是什么?”
秦蔻叮嘱他说:“你过一个小时,才能打开,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嘛。”
然后转身就跑了。
一点红:“???”
他盯着手上的针织小包,用手捏了一下,感觉里面放的是一张硬质的卡片。
……是什么呢?
他的手有点蠢蠢欲动,想要现在就打开,又碍于秦蔻神神秘秘的嘱咐,只好摁下自己的好奇心,先把这东西塞兜里了。
另一面,秦蔻和王思雨约在了一家四川红油抄手店,就开在路边儿,桌子就五六张,价格也不贵。
——好朋友之间,请吃饭就可以这样啦,不必讲究什么面子里子,好吃最重要。
三个人各自都点了抄手,又顺带着点了红糖冰粉和稀溜耙——其实就是煮的非常软糯糯、非常入味、一吮就脱骨的鸡爪子。
红糖是自家熬煮的,与很多卖冰粉的点里会用到的那种红红的、稀了吧唧的红糖汁不一样,这家店的红糖看上去其实颜色会有点像芝麻酱,很浓稠,吃一口,沙沙的——是未曾完全煮化掉的红糖沙,与冰凉凉、略微有一点硬度的冰粉融在一起,口感很奇妙,红糖不算很甜,有被熬煮出来的焦糖味。
思雨吃了一口,就开始讲昨晚上发生的事情,眉飞色舞。
“我昨天上去就啪啪敲门,我大姨一开门,我都不等她说话,嗷一嗓子就大哭,手指不是流血了么,那血流的还不少,我一巴掌呼我大姨衣服上,留了半个血手印!”
“她当时就懵了,问我怎么了,我就哭,一边哭一边骂李春雷,问她怎么给我介绍这种对象,还说李春雷要打我我不活了,反正把她吓得够呛,一让我冷静我就干嚎,拍着大腿说我不活了、不活了哇。”
“她没办法,就给我妈打电话,我妈电话里让我回家我也不回,反正就赖在她家不走,也不睡觉,就一边放录音一边哭。”
“然后我妈我爸就来了,估计没见过我这样,我妈都不知道咋办,就让我先回家,笑话,我能回么?我就不,我就逼我大姨现在就打电话给李春雷爹妈,问问他儿子什么意思——哦,李春雷妈和我大姨是同事。”
“反正他们就要息事宁人嘛,我就抢我大姨手机,我大姨快急死了,还说什么说不定是误会,我就说那这么好的男人给你们家闺女留着吧,我要不起,你们天天误会去吧。”
“然后她瞬间就火了,问我怎么说话的,我就干嚎当亲戚的哪有这样的啊,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么,我太难受了,我要叫二姨和大舅过来评评理!”
“我大姨当场就开始抹眼泪,说我怎么能这么说话,她好心没好报,我爸和我妈只能两头劝,可累的够呛。”
“最后回家,我爹妈都不敢说话,也不闹着说什么我不订婚她整晚整晚睡不着了!”
最后,思雨总结道:“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抡大棒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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