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2)
程屹往墙根瞥了一眼,那俩染头的非主流立即抱头蹲好,闭上了叭叭个不停的嘴。
尤其是奶奶灰。
比起那位清冷俊秀的小谈警官,他还是更害怕这位总喜欢穿着一身黑,脸色堪比锅底的程屹。
遥想当年,他还在群蝇街那边招摇撞骗的时候,就被刚上任的程警官一口气狂追了几十里地,导致后来一见到这位主儿,都有种腿肚子灌铅、肺里喘不上气儿来的窒息感。
谈靳楚也看过来一眼,淡淡道:“这俩人第一时间都不在凶杀案的案发现场,待会儿让他们交代一下在门口看到了什么,做个笔录就可以走了。”
一听这话,俩非主流都快感动得哭了。
他们从来都不敢想象,小谈警官冰冷的语气,还能说出这般温暖人心的话语,恨不得当场就给他磕一个。
程屹没有什么异议,目光扫过剩下的四个人,盯着蹲在角落里、打了耳钉的男生看了两秒。
沉声道:“你,跟我走。”
谈靳楚则把视线落在一旁的长卷发女孩儿身上,将人带去了隔壁的4号审讯室。
女孩子刚一进门,脚步就开始踌躇。
因为她发现,审讯室内的墙上,装了一层软包。
这种装修设计,既可以有效隔音,又能够防止被审讯者自残。
可越是如此,就越能让她无端联想到,曾经会不会出现,有警察薅着嫌疑人的头发,把人往硬邦邦的墙上撞的惨象。
谈靳楚注意到了她落座后的不自然。
于是,先问了个最简单的。
“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战战兢兢地开口,“……钱子萱。”
随后,又问了她几个较为基础的问题。
钱子萱老老实实回答:
“……我上完初中就不读书了,跟着我大姑在群蝇街的妍色美容院里当学徒,她家儿子快高考了,要跟着他、给他做饭,店里就歇业放假了几天……”
“我是晚上10点多的时候出来喝酒的,刚才那三个都是我朋友……”
敲键盘的记录员手指一顿,抬起头,表情怪异。
……谁家好人会跟自己的朋友们,扒光了衣服,滚到同一张沙发上啊?
谈靳楚也神色淡漠地掀了掀眼皮。
接着问:“那个死者盛炀,也是你的朋友吗?”
钱子萱的瞳孔猛地颤了颤。
“……是。”
但她到了现在,似乎还是不敢相信,一小时前还在跟他们一起喝酒的人,居然就这么……
她问:“警察同志,盛炀他……真的已经死了吗?”
谈靳楚点了点头。
“我到现场的时候,他就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至于具体的死亡时间,法医那边还没有给出结果。”
“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他话音一转,带着料峭春寒的眼,就又冲她看了过来。
“盛炀死的时候,你们几个,都在迷路人酒吧里。”
钱子萱一下子就慌了神。
这会儿也顾不上关心朋友的死活了,连忙结结巴巴地撇清自己。
“警察同志,他、他他的死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啊,我只是被他喊过去凑数的,到了酒吧,就一直在包厢里跟其他人喝酒……刚才那三个都知道!”
“我有不在场证明……对对,我是有不在场证明的!就那个打耳钉的,他叫赵换金,就是他把我内衣脱了还给藏起来……”
她抹着眼泪哭诉,“警察同志,我当时还光着身子呢……怎么可能从包厢里出去杀人?”
谈靳楚摊开笔记本,夹在手指中的中性笔慢悠悠地转了一圈。
他问,“你们四个,都是盛炀的朋友?”
这回钱子萱不敢承认得这么干脆了,“算、算是吧?”
记录员出声,“什么叫算是?”
钱子萱犹豫道:“……那俩男的,其实就是盛炀的跟班舔狗,我跟那个陈晓盼……算是他的前女友。”
谈靳楚:“你自己继续往下说。”
钱子萱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下,才再次开口。
“盛炀这个人,私生活一直都很混乱,他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跟人家女孩子谈恋爱。不过也谈不了多久,顶多俩月就掰。我是上初一的时候跟他在一起的,谈了快三个月吧?反正比他跟陈晓盼长。”
说到这里,她似乎还隐隐有些得意。
“盛炀他爸他妈都在外地做生意,家里可有钱了,每个月都给他爷爷奶奶打十几万。俩老人又不怎么管他,可能管也管不住。他就拿着钱,经常请客吃饭,花天酒地。”
“他对朋友还挺大方的,给赵换金他俩买过特别贵的限量款勾子鞋,还给我和陈晓盼送过项链,我那条比她的贵了2000多块呢……”
谈靳楚往本子上写了几行字,抬起头,又问:
“除了出手阔绰这一点,他的性格方面如何?”
一提起这个,钱子萱就嫌弃地撇了撇嘴。
“盛炀就是个狗脾气,彻头彻尾的霸凌咖!跟他关系好的几个跟班,谁还没被他拳打脚踢过?一个不高兴就敢往人家肚子上踹,也就赵换金那个没出息的给人当惯了孙子,被踹得都胃出血了,连屁也不敢放一个。”
她甚至越说越气,“盛炀这个B居然还打女人!我跟陈晓盼都被他扇过巴掌,不过还是那姐们儿更惨一点,有回盛炀拿个打火机,头发都给她烧了一大截。”
谈靳楚听完站起身,几步走到了她桌子前。
他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几,显得整个人更加清瘦挺拔。平平无奇的白T恤穿在他身上,居然也会很衬肤色。
明明只是清秀的五官搭配在一起,却越看越顺眼。
年纪尚轻,正气凛然中还夹带着一些尚未褪去的少年感。
唇红齿白,气质卓然。
钱子萱不禁有些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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