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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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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进了沙,李砚磊半挡着脸,看着车尾气骂骂咧咧。

“长得帅有什么用,一点素质都没有。”

陆嘉望回到公寓,推开门,感应灯亮了,一室昏黄,他没在客厅停留,立刻去了浴室洗澡,将那身沾满火锅味的衣物换下。

花洒打开,水沿着肩颈往下,一路划过漂亮的背肌线条,热水氤氲,眼睛笼上一层雾气,陆嘉望脑海里忽然记起一双湿漉漉的眼睛。

他闭上眼睛,仰头,水珠沿着喉结线滚落,很快,这个画面就被他抛之脑后。

次日,他睡到自然醒,窗棂处爬上阳光。

手机解锁,有几条新消息,都是同一个人发过来的。

Beryl:【早上好呀】

Beryl:【今天天气不错耶】

Beryl:【你还没醒么,我都吃完早餐了】

是半个小时前发的。

陆嘉望皱了皱眉。

他对这个名字没有印象。

点开聊天页面,是昨天晚上九点多添加的。

从床上起身,陆嘉望揉了揉太阳穴,站到落地窗前,看向高楼下如蚂蚁般缓慢挪动的车流,好一阵,他终于后知后觉地记了起来——Beryl,昨晚吃火锅时见过的,陆新柔的舍友。

昨晚走出火锅店时,她问他要微信,当着陆新柔的面,他不好拒绝,两人就这样加上了联系方式。

他不大记得她的样子了,印象中好像长得挺漂亮。

消息没回,聊天记录往下滑,翻了好几页,他看到了叶以蘅的名字,右手一顿。

以往每天早上一起床就能看到叶以蘅给他发的问候语“早上好[太阳]”,然后是她的食堂早餐图,豆浆油条、牛奶馒头、红豆薏米粥、蒸饺、黄金糕……吃得很杂。

自那天篮球馆见面后,她终于消停了,没再给他发消息过来。

今天好像是第八天了。

其实,拒绝的话他不是第一次和她说,但只要他没有恋爱,她就好像毫不在意,仍然跟在他身后。

他记得第一次叶以蘅向他告白的时候,她说:“我知道我长相上没什么优势,但是我人品好啊。”

“……”

谁找女朋友是只看人品的。

陆嘉望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由。

“而且我这人特别专一,特别长情,做事认真又负责,还有,你性格那么冷,又不爱说话,

我刚好和你互补(),还有咱俩的身高差也特别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刚好20厘米。你说是不是很合适?”

陆嘉望又笑了,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然后下一秒就拒绝了她。

他看到叶以蘅沉默了,眼睛红了一圈,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原以为她听懂了他的意思,但第二天下午她又出现在篮球场最前排的位置,手里拿着两瓶矿泉水冲他挥手。

半年前,也就是大二那年的寒假,堂兄从国外回来了,陆嘉望也回了沪市过年。

叶以蘅在他的城市找了份实习,在一个工作室给人当摄影助理。

她没有告诉他,他是听李砚磊说起才知道。

李砚磊在街上遇到她了,那会她们团队正在给某个网红拍摄视频,路边围观的人很多,李砚磊开车路过看了一眼,没想到认出她了。

“她那会在给人拿反光板呢,应该没看到我,她还一个劲儿地夸那个小网红长得漂亮,那人笑得眼睛都瞧不见了。”

是她会做出来的事,陆嘉望嘴角勾了勾。

那家工作室的地址在奉贤区,陆嘉望开了一个小时的车从静安区过去。

不知她几点下班,他五点半就到了,六点一刻,叶以蘅才从楼上下来。

他的车停在对面马路,叶以蘅刚走出大厦就看到他了。

她背着白色的帆布袋,裹着燕麦色的羊绒围巾,搓着手哈气,看见他先是一愣,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了将近一分钟,隔着来往的车流,和他挥了挥手当做是打招呼,然后往旁边公交站的方向走。

她竟然没有主动过来找他,陆嘉望很意外。

他拿出手机,给她打了电话:“没看见我?”

“看见啦,我不是还和你打招呼了吗?”她的语气倒是轻快。

“那还不过来?”陆嘉望顿了顿,又说,“现在,过来。”

她握着手机有些手足无措,往马路对面这边看了过来,她难以相信地指了指自己。

风吹乱了心绪,她迟疑着开口:“陆嘉望,你、你是来找我的?”

他没回答,把电话挂了。

交通指示灯变绿,她一手拿着灰色的文件袋,一手挎着帆布包,从马路对面跑了过来。

围巾被风吹得往后倒,发丝凌乱,在频闪的指示灯里,她向他飞奔跑来。

她跑得很快,快到他以为她要直直地撞入他怀里,但在距离他还有不到十公分的时候,她停了下来。

站定,她仰头喘着气解释:“我以为你在等朋友,所以我打了声招呼就走了,我没想过……你会是来找我的。”

“你来这里多久了?”他问。

“一周。”

“做摄影助理?”

叶以蘅诧异:“你怎么知道的?”

“为什么来这里实习?”

“专门对口。”

“那为什么来沪市?”

她不说话了。

“是因为我吗?

() ”陆嘉望把话说完整,“你是因为我才来沪市实习的吗?”

他声音太过严肃,听上去像是在审问,她好像想承认又不敢承认,低下了头。

“我没有想要打扰你哦,我就是想着寒假这么久,在一个城市说不定有机会在路上遇到你,”她磕磕绊绊地说完,又补充道,“而且这个工作室挺有名的,有个学姐也在这里实习,她推荐我来的。”

得到肯定的答案,陆嘉望竟有种意料之中的感觉,他没有停止那审视的目光,大概是因为他一直在看她,她耳朵渐渐红了,低着头把地面都快盯出个窟窿。

寒风骤起,远处电线杆上的飞鸟受惊,张开翅膀隐入暮色之中,陆嘉望开始思考,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不求回报的感情么,为了一个渺茫的在路上和他遇见的机会,这么冷的天气,她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工作,甚至并未告知他这一切。

即便他一贯冷血,对情感愚钝,此刻也难免动容。

那天晚上,他闲来无事,带她去逛了附近的夜市。

她兴致很高,嘴角一直没下来过,一会跑去排队买奶茶、小吃,一会又钻进人群听流浪歌手唱歌。

不到一个小时,他手里就拿了好几样东西,各式各样的垃圾食品。

恍惚中,他有种错觉——他在和她约会。

临近过年,路边都挂上了红色的灯笼,到了广场中心,人头攒动,几乎是人挤人,混乱中,她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

脸是在一霎那间变红的,身体也变得僵硬,本来在说话的叶以蘅已经忘了自己接下来要说的是什么。

接下来的半程,她都害羞得没说话,他手里还拿着她的热奶茶,递过去给她,她还愣了愣,不敢抬头。

“你脸很红。”他说。

“太热了。”

她装模作样地用手扇了扇风,又抹去额头根本不存在的汗。

这是冬天,怎么会热。陆嘉望嘴角弯了弯。

走到巷口,他喊她的名字:“叶以蘅。”

“嗯?”她回头看他。

“你就这么喜欢我?”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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