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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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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上会长犄角的不是魔鬼,就是魔王。

余曜很怀疑同伴是在内涵自己。

可艾莫斯的表情怎么看都很真诚,深棕色的瞳孔里看不出一丝半点儿L调侃的意思,眼里盛满的吃惊和讶异也不像是作假。

所以哪怕明知艾莫斯说的是傻话,余曜都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果不其然,除了头盔和头发什么都没摸到,压根就没有什么犄角。

很好,自己还是人类。

余曜放下手,突然反应过来。

不是,自己为什么要跟着艾莫斯的话走?

不会是真的还没睡醒吧?

少年用力揉了揉脸,下一秒就吃痛地抽回了缠满纱布的手。

会痛,看来不是做梦。

余曜面无表情地选择继续干饭,假装刚刚那个突然犯傻的人不是自己。

心里却打定了主意,魔鬼也好,魔王也罢,他非得要在今天或者明天等顶黎明之墙不可。

艾莫斯对此当然没有什么意见。

只是在飞速吃完饭后,就一头扎进了自己的帐篷里,窸窸窣窣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余曜也没心思管,等吃过饭收拾一下之后,就开始收拾打包行李。

只是这一次,他不止是收拾帐篷里的东西,还温温和和地把赖在他帐篷里的胖猫头鹰一家都赶了出来。

小西一开始还很不乐意。

每被推一次,就“呱啊”地仰脖子叫上一声,看上去就像是在不满和抱怨。

可等到少年一二再,再而三地用同样的动作去推小点和小林时,小西就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不仅不再骂骂咧咧,还乖巧地收起了展到一半的翅膀。

小点和小林相对胆小些,一推就骨碌到了帐篷边缘。

三只鸟,鸟鸟相觑,一起歪着头,看着余曜用裹着纱布的掌心,小心翼翼地托着那颗蛋,一直送到了山崖边的凹槽上。

“你们自己应该能把蛋送回家吧?”

少年有点怀疑地看着小西和比小西大一号的小点。

后者就扇扇翅膀,一脸淡定地飞过去用爪子抓住了那颗光溜溜的蛋,振翅两下,就“呱啊”一声地飞出去老远。

“那小林呢?”

余曜把目光落到那只因为先天残疾,至今在家啃鸟的大龄鸟宝。

小西就“呱啊呱啊”两声,飞过去把自家的好大儿L驮到了背上。

“呱啊呱啊!”

几道不同声调的鸟叫声环绕着少年盘旋,拖家带口的西点林鸮夫妻俩一连围着少年转了好几圈,仿佛是在感谢,又像是在告别。

就连被亲爹驮在背上的小林也努力地伸长脖子,扯着稚嫩的嗓子,冲着收留它们这么久的人类啼鸣,“呱啊!”

一家鸟肉眼可见的恋恋不舍,半天都不肯离去。

这样通人性的表现一下感动了不少网友。

【原来西点林

鸮这么聪明,真舍不得让它们走】

【呜呜呜,一定是在向小鱼道别吧】

【好家伙,我都快忘了小西一家鸟是野生的,而不是余养的家鸟了,它们看起来真的很乖也很机灵,就像是山间的精灵鸟】

余曜其实也都快忘记这些鸟不是自己养的了。

他早就习惯了帐篷里多出几只会歪头,会wink的毛绒绒,也习惯了夜里睡觉时被几只鸟抱团焐出来的热度热醒,还时不时就会很自然地rua上几把来保持心情舒畅。

说起来自己还要在酋长岩这边待上很久,完全可以把它们都养在身边。

但小西一家鸟到底属于大自然,属于酋长岩,能有一段短暂的同帐篷缘分,就已经很难得了。

自己也会永远记住它们。

可爱的小西,小点,小林和还没有见过面的小鸮。

只不过等下几次自己再来时,小鸮说不定就已经被孵了出来,成为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团子。

也希望小西小点的运气好一点,这一次孵出来的孩子能够健康强壮。

少年温柔的琥珀色眸子里蕴着暖融融的光,冲着好半天都没有飞远多少的一家鸟挥了挥手。

“快走吧,你们现在就可以去看看你们的新窝,那是我送给你们的礼物。”

余曜高声喊着,用力撑着想要眨动的眼帘,免得自己因为频繁不自然地眨眼而感觉酸胀,连嘴角都是努力地上扬着的。

少年自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

虽然任是谁都能轻而易举地看出他的故作坚强。

小西一家鸟也在这声高喊后,终于用力挥动矫健强劲的翅膀,转眼消失在山体转角处。

帐篷边露着半个脑袋的艾莫斯抽了抽鼻子,贴心地把一包纸巾递了过去。

余曜却也没接,垂着眼帘很快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

原本狭小的帐篷此时竟然显得空落落的。

少年坐了几分钟,看了看小西一家鸟总是蹲着的角落,就膝行过去把还温热着的暖宝宝撕了下来,都装进垃圾袋里。

人活着大概就是要不断的告别。

余曜在心里叹了口气,很快就把心里空落落的感觉一起收拾好,打包藏进记忆的角落。

等再出来时,又还是那个神采奕奕的攀岩少年。

“艾莫斯,你准备好了吗?”

余曜开始拆掉手上的纱布,在他身后,帐篷和部分生活用品也已经被打包成了半人高的黑色大包。

“马上马上!”

艾莫斯的帐篷开始晃动。

“你这是在干什么?”

余曜觉得奇怪,但透着光只能看见一个在穿脱衣服的模糊影子。

“换衣服啊!”

艾莫斯非常的理直气壮,“等一会记者们来了,我们就要被很多人拍,还会被剪辑到纪录片里,当然要穿最亮眼的衣服!”

他很快从帐篷里钻了出来,雄赳赳气昂昂地开

始三百六十度显摆。()

“铛铛铛,看看看!我的新衣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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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曜定睛一看。

是一身橘色加绿的冲锋衣,款式没什么特别的,但颜色非常鲜亮,就像是秋天里枝头上挂上的第一颗橘子,生机勃勃。

但最亮眼的还是他抱着的彩绘头盔。

白色底色上面画满了红蓝相间的蜘蛛侠,什么形态的都有,看得出来,是花过很多心思的。

艾莫斯显然对这个自己画的头盔很得意,小心翼翼地擦掉灰尘,才振臂高呼,“蜘蛛侠会保佑我们!”

然后就横挑眉毛竖挑眼地看向同伴的日常装束,一脸不满意地催促。

“余,你快点去换衣服,我们要当全场最亮眼的那个!”

“有这个必要吗……”

余曜眼尾抽抽了一下,不过还真顺着艾莫斯的话,打量了一下自己现在穿着的衣服。

和滑雪服类似的黑色冲锋衣,宽宽大大的,衣料材质柔软又挺括,勾勒出流畅的身体轮廓线条,看起来低调精良。

但为了救援安全考虑,设计师巧思地在衣角走线的位置都镶了一圈正红色的镶边,平添了不少贵气。

裤子和冲锋衣配套。

鞋子就是普通的攀岩鞋,只不过为了配合衣服,购买时也挑的黑红配色。

整体中规中矩,没有艾莫斯那么亮眼,但也绝对不算出错。

少年很安心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完全不知道弹幕都要因为他们两个的对话和举动笑死了。

【艾莫斯也太臭屁了哈哈哈哈,不过好可爱】

【余也好可爱,嘴上说着有必要吗,实际偷偷检查了一下自己】

【余:看自己一眼,好像还可以,理直气壮】

也有盲生发现了华点。

【说起来余好像很喜欢穿黑色,是有什么说法吗?】

有纯纯乐子人的华国网友就趁着这个欢乐的气氛,开始了一本正经的瞎科普。

【在华国,黑色被称为玄色,红色则是朱色,都是很贵重正式的颜色。在古代的时候,只有帝王才能使用,汉朝时,天子常服就以黑色为主,红色镶边……】

华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传承至今的古老国度。

很多歪果仁都对华国厚重的历史和文化很感兴趣,偏偏碍于语言隔阂,华国话又太难学,多数只知道一点皮毛。

现在一听这话,当场就激动起来。

【所以余穿的是华国帝王的配色?!】

【啊,他是想当皇帝吗】

【我听说想当皇帝在华国代表着登基,和我们这里的加冕一样,余是想用黎明之墙来为自己的攀岩王者身份加冕吗】

【一定是这样!他连皇帝登基要穿的礼服都准备好了!】

“噗嗤——”

正在监控直播间评论区的华国通戴维一下喷了出去。

老迈尔斯很是气愤地擦着满脸

() 的茶水,“戴维先生!”

戴维连声道歉,但脸上的笑还是怎么都停不下来,“对不住对不住!”

他一般不会这么没有风度,除非是实在忍不住。

网友们言之凿凿,如果不是余曜的那身冲锋衣是来自他经手的厂商赞助,颜色也是他帮忙选的,为的就是少年一句耐脏,说不定真就要被忽悠过去了。

但戴维也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话题热度当然是越多越好。

至于什么加冕登基,听起来是很中二,但是有错吗?

都能征服黎明之墙这样在攀岩界公认的超高难度的存在,难道还不能称王称皇?

戴维理不直气也壮,甚至开始盘算着是不是能利用这个话题发几篇通稿。

但还没等他联系记者,#余曜黑红#的话题就已经横空出世。

国外的网友还好,热趋上看见了也只是惊讶于华国文化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含义,少年原来真的有这样的野心。

国内的鱼粉们当场就是眼前一黑。

不是,黑红是什么鬼?

他们喜欢的小运动员明明就很根正苗红,非常正能量的好不好!

也就是点进话题后,才跟着大家一起乐了起来。

【哈哈哈哈,不是,他们居然真信了!】

还有不少人热衷于搬运国外网友们被忽悠之后的呆萌发言,翻译在自己的主页,惹来评论区一群的哈哈哈哈。

余曜的冲锋衣冷不丁出了圈,带动原厂商的商品连夜被买到断货。

艾莫斯精心准备的亮色衣服反倒没能吸引来太多的注意。

这是连老迈尔斯都不得不感慨的话题度。

不过好像也很正常,老迈尔斯看着屏幕里仍旧以领攀位出发的少年背影,忍不住地想,哪里是衣服的原因,观众们想讨论的分明就是人。

如果余和艾莫斯的衣服对调,出圈的说不定就变成橘绿配色的新话题了。

不过这样也好,也得让自家那个拽天拽地的臭小子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老迈尔斯清了清嗓子,开始解说道,“余和艾莫斯再度出发,他们接下来要挑战的第十七段路线,难度定级在5.14a,比之第十五和第十六段的5.14d,明显有所下降。但这还只是个开始,等到了第十八段,难度会再度下降到5.13c……”

已经对难度等级数字非常敏感的观众们一下就发现了重点。

【听起来好像越来越容易】

【这算什么,第十九段和第二十段都是5.13d,后面还有5.13a和5.13b,难度确实是下降了】

【哇咔咔,有一种余和艾莫斯终于苦尽甘来的感觉】

网友们都在替悬崖上重新出发的两个少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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