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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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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明亮整洁,完全没有残留油烟味,灶上放着一口锅,揭开盖子,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咕咕——”

肚子应和般发出噪音,摸摸略微凹陷的腹部,闻录严重怀疑原主做好饭菜第一时间给盛绍辰送去,自己一口没吃。

他素来十指不沾阳春水,好在会使用基本家电。

夹起一块炖得软烂的肉,肥而不腻,口舌生津,哪怕吃过各国美食的闻录也得夸一句厨艺好,每天做给盛绍辰那个不懂得珍惜和品鉴的玩意儿吃,当真牛嚼牡丹,实属浪费。

脑中闪过倾倒一地的饭菜,全是原主的心意,盛少爷嘴巴刁,不肯吃便宜货,给他做的菜不仅要色香味具全,食材也必须是最新鲜的高级货。

原主家顶多算小资家庭,与盛绍辰家堪称云泥之别,假若真顿顿去进口超市买空运食材,原主估计早已倾家荡产,他只能尽量买新鲜纯天然的食材,每每天不亮就去赶早市。

即便如此,他做的饭菜仍会遭到盛绍辰挑剔,满怀期待送上门,结果朋友随意提一嘴,盛绍辰就跟朋友出去下馆子了。

回顾完相关记忆,闻录筷子重重插在米饭上,“吃屎吧!”

不愧是原书作者亲自认定的炮灰舔狗,这日子一天天过得太憋屈了。

闻录颇为后悔当时没把地上的饭菜捞起来糊盛绍辰一脸。

穿书前闻录短暂活了二十九年,但他含着金汤匙出生,父亲是富豪榜上有名的企业家,母亲是享誉世界的钢琴家,未曾因生计发过愁,第一次住这般窄小的屋子,酒店套房都比这里宽敞。

闻录仪表堂堂,家境优渥,个人能力出众,是领域内的佼佼者,向来只有别人追求他的份儿,哪有人敢妄想他去做别人的舔狗。

握住筷子的手倏地一僵,闻录缓慢翻转手臂,内侧朝上,他的肤色极白,胜过新雪,小臂内侧一块小小淡粉的印记尤为突出。

一朵可爱的小梅花,好似小猫爪将将印下。

闻录歘地站起身,径直推开卧室门找到一面等身镜,此时此刻他才关注起自己的容貌,镜中人高高瘦瘦,腕骨凸出,宽松的卫衣遮挡住具体身形,闻录毫不犹豫抓住衣摆往上一脱,接着是裤子。

偏长的头发由于衣料摩擦,丝丝缕缕悬浮半空中,展露青年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骨节分明的手指插|进额发,将碍事的发丝尽数揽到脑后,一张俊美张扬的面孔清晰映照镜中,青年属于浓颜系长相,五官深邃立体,又带着东方人特有的内敛,令他面部线条不似纯正外国人那般硬朗,多一分太过,少一分不足,恰到好处的完美。

他脸上最特殊的当属那双眼睛,并非浓郁的纯黑,隐隐透出深海般的幽蓝,神秘迷人,仿佛藏着万千情愫,无数故事。

闻录身上有八分之一的外国血统,祖母是俄罗斯人,眼睛颜色受她影响,寻常时候鲜少有人注意到,除非离得太近,或者在一定光线下才能发现他的眼睛其实是蓝色。

书中原主莫非从外貌到胎记都和他一模一样?

闻录可不信如此邪乎的事,难道创作此书的作者是他的黑粉?

摇摇头,当即否定这个猜测。

就算黑粉能知晓他眼睛的正确颜色,也没可能知道他手腕上的胎记。

因为胎记长得像小猫爪子,念小学后开始臭屁的闻录无法忍受作为男子汉手臂上有个可爱的胎记,如果被别的小朋友知道一定会笑话他,拒绝跟他玩。

为此自己把自己气哭了,险些把手搓破皮仍未成功把胎记搓掉,闻妈妈哭笑不得,把自己的遮瑕借给他。

长大后的闻录回忆此事,一时竟不知有个小猫爪胎记与小小年纪使用化妆品到底哪个更不够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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