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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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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吸吸男人的精气好好滋补一番,可“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了。

她跟在季陵身边太久了,恶鬼的本能几乎忘得一干二净,又经琯琯一事,对人有着说不出排斥,加之她又是个爱干净的,不是随便来个山间的野男人她都行。况且她还挑,万一来的是个跟半瞎李那般的,她宁可疼死也是下不去嘴的!

思及此,阿沅故意放大声音,就是为了把这人吓走。不成想这人置若罔闻一般,竟不带一丝停顿就进来了,还一通咳嗽,整间小小的破庙全是他的咳嗽声,她好不容易营造的鬼魅气氛全被这好似没有尽头的咳嗽声咳没了!

这人,好不识趣!

阿沅忍着身上的剧痛模模糊糊想着,可又忍不住探头去看。

这是三个月里,她见到的第一个活的东西。

她第一个见到的活生生的人。

这三个月可太漫长了,她有时疼得厉害了,自暴自弃的躺在地上,仰头看着那镂空小洞外的满天星斗,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鬼。

她能吃能睡,她也爱听小曲儿爱看折戏,甚至比起冷冰冰的季陵和木头似的不苟言笑的薛时雨,她更像个有血有肉能哭会笑的活人。她只是,不能在太阳底下行走而已,她和他们没什么不同。

她一直这么觉得。

然而在这荒漠的三个月,除了望不到尽头的沙子就是死人,她疼得在地上打滚,疼的实在受不了了,她想过死。可笑她现在就是个鬼,想死也没门路。初始的十天最是难熬,她身上的皮在太阳的炙烤下溃烂了,流着青色的脓水不说,还有深入骨髓的痒。

但是她不能挠,画皮鬼的皮娇嫩,一挠就真的全毁了。

她又不想扒别人的皮,她不喜欢。自家的皮哪怕现在破成筛子那还是自家的好。

可是好痒啊,真的好痒啊。

好像成千上万只蚂蚁如跗骨之蛆啃咬着她的皮肉,四肢百骸都是叫人心惊的痒意和痛楚。她就这么咬着自己的腕子,咬到血肉模糊,咬到晕厥,晕厥后又被新一轮的痒意唤醒,又换一只腕子咬,就这么硬生生的一天又一天熬了过来。

两只腕子血肉淋漓,深可见骨。

熬过那波最噬人的痒意之后会有短暂的、阿沅称之为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她仰躺在地,徐徐喘着气。大脑一片空白,双眸迷瞪瞪看着那镂空小洞外的一方天地。

今夜的月色真亮啊。

星星真好看啊。

哪怕看不到月亮和星星,乌云也是极美的。

只有这时她才觉得自己像个人。

然而这样的时刻太短暂了,很快新的一轮痒意又来了,她咬住了自己的腕子,尝到了自己甜腥的血沫味儿,也嗅到了腐尸味。

来自自己身上的。

为了活下去她饮自己的血,她身上的腐尸味浓得吓人,她越来越像个鬼了。

原来想她画皮鬼大小也算个艳鬼,现在……现在恐怕最最丑陋的厉鬼也比她好看几分。

可太愁人了。

她此刻既不想这书生靠近又忍不住去偷偷看着他,仿佛多看几眼这人,她也能离“人”近点儿。

那书生一边咳着一边走进,此刻乌云掠过,明亮的月光透过那镂空的小洞撒落下来好似暗夜中出现的一道散发着清辉的光柱。

书生走上前,带着病容的、俊美无俦的面容就这么袒露在光柱里,在阿沅的因疼痛而朦胧的双眸里。

阿沅身为画皮鬼那瞧见美色就走不动路的德行又浮出来了。

她眯着眼直直盯着光柱内的病书生,轻轻地,无声地“啊”了一声。

美人啊,还是美人好。所谓食色性也,看着如斯美人,身上的痒意好像也淡了不少。

病美人咳了半天终于止住了,他茫然四顾着,冲着虚无的黑拱了拱手:“小生无意叨扰,只是屋外尘沙漫天,故借宿一宿。方才…听闻姑娘的抽泣声,姑娘可是遇见什么难事?若是小生帮得上忙的,小生定竭尽所能。”

阿沅愣住了,这病书生莫不是读书读傻了?荒郊野外的,真以为她是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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