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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警笛响起了。

我如蒙大赦。

我喜欢警笛的声音,生在贫民区,四处都是危险,每一次警笛想起,都让我感觉人生还有希望。后来我离开孤儿院,考上警校,也发了誓愿,要做一个好警察。可惜,我辜负了很多人。

这个地方十分偏远,按说警察不该这么快到来,劫匪一下子乱了阵脚,猛踩油门逃窜了出去,我更加肯定,他们是张明生的熟人派来的。他们甚至没有试着挟制张生跟他们一齐走。

我摇下车窗,向传来警笛的方向看去。有两辆警车直追劫匪而去,只剩下一辆停在原地。

我看到了一个警察走下了车,他穿着便服,牛仔裤,深褐的夹克,口袋里还插着对讲机。

我愣住了。

他英挺的身姿被灯光衬得仿若电影画面,我能看到他疲倦而坚毅的双眼,嘴唇微抿着,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还只是个瘦高的大男孩,挑食,爱睡觉,每天吊儿郎当的,在警校时总被批评。但他很聪明,身手矫健,在警校是数一数二的尖子生。我们认识许多年,从读书到调到重案组,我们总待在一起。他喊我师兄,要我打饭时帮他多拿一个鸡腿。

如今他三十二岁,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第3章 三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向后望的一眼触到了张明生的雷区。

他以“太太小孩受惊”为借口,拒绝让我在警局露面,但依旧避不过媒体的眼睛,他们争前恐后的赶来,只为了在神秘的张太太这个头衔上撕开一个裂口。至今为止,我在外界仍然没有留下过一张面目清晰的照片。在前仆后继的闪光灯与黑色话筒里,我戴着墨镜,压低帽沿,由家里赶来的司机和管家架上了张明生的劳斯莱斯。骤亮的灯光与哄闹的人生并不使我惊慌,只有一道眼神,投射在我露出的一小片脸颊上。我知道师弟在看我,他站在人群里,脸色铁青。他一向看不起张明生这种人。现在的我于他而言,也只是一个纨绔子弟的妻子,一个神秘的陌生女人。

我不再是他的师兄,那个高级警长,总被他揶揄是工作狂,忙起来连胡茬都懒得剃。如今的我甚至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拿枪。一想到这儿,手腕顿时又刺痛起来,比刚割开时更甚。

我坐在后座,满怀虚空,我不觉得心痛,也不哀伤。原来久别重逢却物是人非是这种感觉,仿佛全世界都失去重力,我们只是无声地漂浮。任由往事再浓墨重彩,如今,也只剩一个浅浅的擦肩。

但我没时间放任自己浸入虚无。师弟率直却也玲珑,他太聪明,又会讲话,很讨人喜欢,既能保持锋芒,又能面面俱到,我相信,他这些年一定过得很好。而我不能让这一切被破坏。

那时我回头,只看了师弟一眼,就听到了张明生把枪上膛的声音。

他在警告我。

所以即使我听到了窗外突然加快的脚步声,我还是急忙升起了灰暗的车窗。隔着一扇窗,像隔着一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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