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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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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背上,说:“改成……改成……雨肖,霄,霄吧,九霄云外的霄。”

张明生没有拒绝我。

我们还是习惯叫这个养子张小元,但他的证件上,却是灿烂端正的三个字:张霄元。

还是那句话:张明生很会做表面功夫。

在外面,他是好父亲,好丈夫,虽然曾经年少叛逆,让家族小小地蒙羞,但他很快就改正了错误。他的祖父也很会做样子,该给的都给了,钱、产业、公司,除了最核心的继承权,张明生已然应有尽有。

张明生的大脑似乎也不同于常人,他出国留学拿了双学位,接手公司一年就打理得井井有条,投资上有眼光,骑马、射击、潜水样样都优秀,时不时还做做慈善,支持支持青年艺术家,在荒淫的富三代公子哥里,他鹤立鸡群。优秀到这种地步,似乎于他而言,不做张家的太子也没什么。但也有老派严格的媒体分析,这些都只是花架子而已,得不到祖父的信任,张明生拥有的一切很快就会荡然无存。

就这样,“张明生值不值得嫁”的话题曾风行一时。

然后他就跟来路不明的余怀青结婚了。

也就是我。

结婚七八年了,我根本没功夫思考嫁给张明生值不值得。原因有三:第一,我自认为基本上是个男人,第二,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圈子,第三,我没得选。比起评估张明生的价值,我还不如努力加餐饭,抓住每一次出门的机会。人生已经这样了,不如就凑合活着吧。

吃过午饭,休息片刻,等到日头不那么晒,我们几个就动身去跑马场。临走时可可已经在自己的小床上睡着了,倒是免了一场哭闹。小元有自己的马术老师,也有自己的小马,他天生和动物亲近,第一次选小马驹时,小元刚伸出手,一匹乌黑的小马便温顺地垂下了头。小元给它起名“闪电”。孩子的想法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哪有黑色的闪电呢?

小元由阿山照看着,去另一个小一点的室内跑马场骑马绕圈。他这段时间心情不好,很少说话,带他来骑马是张明生哄他的方式之一。阿海知趣地在外面等候,留下我们夫妻俩独处。张明生的品味确实不错,他着意建造的私人跑马场种了许多绿色植株,氛围不适合纵情驰骋,倒适合慢慢悠悠地任马踱步,走进去就像是到了野外。钱堆积出的自由,对我来说,聊胜于无。

我曾以为有钱人豢养金丝雀都会剪去它的羽尖,让它不能继续飞翔,然后尽情索取利用,直到它油尽灯枯。可张明生却不这么做,他的性欲并不过盛,不会像电视剧里一样整天压着我做爱,好像做爱能解决所有问题、满足所有渴望一样。

相反,他十分在乎我的身体,就算我被迫成为一个不能走路的“残疾人”,他也没有为了省事就放任我的身体虚弱下去。他好像在尽力保持一个微妙的平衡,一边用各种补品和风险极大的外出保证我的健康,一边用链子和家庭锁住我,让我无法逃脱。假如我们是一对普通夫妻,没有相识相遇那么多事端和矛盾,我过的或许也是这样的生活,只是腿上没有锁而已。可是,假如没有过去的一切,我也根本不会和张明生结婚。我渐渐发现,张明生采取如此扭曲的手段,似乎只为换来一段不怎么特别的普通生活。

既没把我往死里操,也没利用我的警察身份。那他做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我搞不懂他。只能推断,张明生天生变态,普通人难以理解。

我喜欢植物,喜欢树和青草,甚至喜欢被修炼得没有枝蔓的灌木。大多跑马场的味道并不算好闻,无论怎么打扫,也总是有种尘土飞扬的感觉,还夹杂着动物的气味。

张明生蹲下身子,双手顺着我的脚踝往上摸,潜进长裙的边缘,往里摸,摸到那把锁。他帮我解开,像松开我的呼吸一般,我叹了一口气,浑身松懈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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