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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梅仲良想过有朝一日回京,但绝不是以这种方式。

在他的设想中,应当是王爷荣登大宝,他作为新帝的母舅风光回京,手握重兵,权倾朝野,受尽万人艳羡。

又或者打了胜仗班师回朝,接受永庆帝的封赏。

唯独不是以带罪之身回京。

梅仲良不敢想,他回到越京会遭遇什么。

安王府,梅氏......

梅仲良无视周遭异样的眼神,宛若置身深渊寒潭,每一处骨头缝里都冒着冷气。

君命难违,即使安王和梅仲良心中百般不情愿,还是在内侍和禁军、护卫的簇拥下动身回京。

军中倒是

有梅仲良的亲信部下,奈何军令如山,小事上阳奉阴违可以,然而在一些大事上,谁也越不过新上任的主将——关通天。

关通天升职加薪后,首先严厉整顿军营。

梅仲良越老越糊涂,在他的统管之下,许多军规名存实亡,因此生出许多难管教的刺头。

关通天先是一番杀鸡儆猴,严厉惩治了几个最不服管教的,又打一棒子给一颗糖,提拔了几个表现良好的士卒。

短短三日,乌烟瘴气的军营便清明许多。

韩榆走在军营里,沿途士卒热情地同他打招呼。

“韩大人!”

“大人这是又要去火药营?”

韩榆笑着应是,很快在火药营存放火器的营帐前停下。

一、二、三。

帘帐被人从里面掀开,一火药军行色匆匆地往外走。

冷不丁看到韩榆,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往后窜出一大步。

“本官是什么洪水猛兽不成?”韩榆揶揄道,“你这是作甚?”

火药军手心紧贴在软甲上,蹭去黏腻的汗水,局促地说道:“属下过来打扫营帐。”

说着,他拿起帘帐边的扫帚和簸箕。

“原来如此,辛苦你了。”韩榆拍了拍他的肩膀,后者身体紧绷,却一反常态地哆嗦了下,“不需要每天打扫,隔个三五日也未尝不可。”

火药军点头如捣蒜,抱紧怀里的扫帚和簸箕,往旁边退一步:“大人您请,属下打扫过了,这就离开。”

韩榆弯唇:“好,你去吧。”

药军一溜烟跑没影了,陈列着上百件火器的偌大营帐里只剩韩榆一人。

火器有大有小,长短不一。

成年男子小臂长短的火器是初始版一号,即便韩榆后期改进了射程,依旧采用了较为笨重的外观。

不易携带,但胜在稳定,不会出现炸膛之类的情况。

反观另一侧的火器二号,它们只有巴掌大小,轻便小巧,极其方便携带。

这也是初始版,射程较之一号会更远些,但也有缺点——

不稳定,操作不当容易炸膛。

因为它的不稳定性,第一批只造了十个出来。

韩榆在二号面前背光站定,漆黑的眼瞳明灭不定,晦涩深暗。

......

十一月中旬,魏军换了新的主将。

关通天派人查探,魏江此人乃大魏宗室,骁勇善战,虽是郡王却深得魏帝重用。

刘毅深表遗憾:“我还以为魏帝会御驾亲征呢。”

韩榆笑笑:“两国兵戈相见,比的是谁更擅长排兵布阵,哪国的兵更加勇猛,至于主将是什么身份,这不是主要因素。”

“这倒是。”刘毅摩拳擦掌,“多日未曾开战,我倒是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探一探魏江的虚实了。”

魏江没让刘毅失望,两天后便举兵进攻。

五万大军对上五万大军,双方领兵的分别是刘毅和魏江。

刘毅与魏江兵刃相接,打了几十个回合不分上下。

双方士卒交战许久,从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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