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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说出来的感觉,就这么奇怪呢,但他也没说错吧。

耳尖的室友们很快地就开始起哄,又开始缠着他问东问西,害怕黎奉等得不耐烦,奚玉汝敷衍了嗯嗯啊哦地敷衍了几句就往楼下挤,心中却产生了一些满涨又怪异的情绪,让他恍惚且认为不真实。

竟然就这样……和黎奉在一起了?

两年前阿卡斯大教堂初遇时,他可从未想到过会有这样的一天。

黎奉正在楼底下等着他,站在习以为常的路灯下,奚玉汝上楼的时候刚帮他梳理过头发,因此不像从前几次那样风一吹就被卷着胡乱地飘,人也少了许多的落寞感。

终于不像个留守儿童了。

“收拾得差不多了,我们走吧。”黎奉伸手想接过他手中的行李,被他给躲了过去。“东西不多,我能行,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的手还得好好地修养。”D州的医疗条件极其差,因此他到现在还不敢相信黎奉的手就这么好了。

他自认为他的解释非常有说服力,不过黎奉的手还是固执地悬在半空,无声地抗议着他的独断。

奚玉汝别无他法,只得将怀中的那盆香雪兰给了黎奉。

时隔一年多,两株香雪兰终于再次碰面。

奚玉汝的生活能力很强,但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过得很糙,和黎奉分开的那段时间中,他为数不多的细心和温柔都给了这盆捡回来的花。

赚的钱终于可以存下而不是用来还债后,他渐渐地为香雪兰换上了来自联邦A州最好的恒温恒湿箱;网购了最肥沃有营养的土壤;安排了最科学的时间安排施肥、浇水、松土……唯一不变的,或许就是那个从D州带来的烟灰色陶瓷花盆。

没有再比这个更符合他心意的了,它的烟灰色烧得很独特,很像黎奉瞳孔的颜色。

“奚玉汝,你很喜欢它?”黎奉曲指敲了敲陶瓷的花盆,面上的表情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寡淡。

回答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喜欢,又怎么会在上面去花费那么多的精力。

只是这个问题如果要当着黎奉的面去肯定地回答,那就会变得很奇怪,和他刚刚对室友说“男朋友”三个字时一样奇怪。

在别人面前,它或许就是非常普通的一盆花,可倘若黎奉也在场,它不免就会被增添上一些指代性。

关于花的来源,是一段他和黎奉私有的记忆,不为任何外人所知晓。而在几日之前,他的喜欢也只是他私有的情绪,不被任何人所察觉。

奚玉汝的行为要比话语更坦荡,他不擅长谈情、只懂得付诸行动去说爱。

于是面对黎奉的这个问题,回答也不免有些含糊。“这可是我养的第一株花,还是我亲手捡来的。在当年仙人掌大火的时候,我都没有尝试去养过。”

黎奉不轻不重地拨了一下香雪兰的叶子,没继续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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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的房子小一个月没有住人,堆了一些呛人的尘土气,不过比D州要好的就是,这里许久未打理房屋家具不会因为潮湿的空气而霉变报废。

甫一进门,黎奉就自顾自地、默不做声地挪动起了奚玉汝放下的行李。

光明正大地偷偷摸摸。

奚玉汝不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发现黎奉把行李搬到了主卧——黎奉本人居住的地方。

“你做什么?”他抱着双臂靠在门口,笑意盈盈地看着黎奉。“我记得上次来,我住的房间不是这一间。”

黎奉就像是没有听见他的话一样,拿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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