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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这人也太多了吧,我都不知道原来咱们岛上有这么多人!”大头说。
林钦舟也郁闷了,他个子是三个人当中最矮的,大头还能上蹿下跳地瞅到点东西,他就干脆是两眼一蒙,只能看见前面一颗颗后脑勺。
为了见自己偶像,林钦舟今天特地换了新买的鞋子,结果十分钟内被踩了无数脚,鞋面本来什么颜色已经认不出了不说,脚也被踩肿了,从刚开始的疼,到后来直接麻了。
而人还在越挤越多,到后来大头直接和他们走散了,林钦舟有点害怕,紧紧攥着秦越的手。
天气太热了,两人的手心都汗津津的,分不清是谁的汗水。有洁癖的林钦舟却没嫌弃,仍旧把秦越的手抓得牢牢的。
“下一个好像是你喜欢那个乐队。”秦越说。林钦舟神情恹恹的,“嗯。”
这和他想象中的场景完全不一样,林钦舟倍受打击。秦越晃了晃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另只手指了指远靠近海边的一块巨石,“要不我们去那里吧,站那块石头上应该看得更清楚。”
【作者有话说】
这周老规矩,五、六、日、二更新~
(或许今天也可以求一颗小海星?)
第40章
那块大石算是珊瑚屿的一处景点,当初有个大人物来岛上视察工作,住了几天之后对这里非常满意,就给珊瑚屿提了几个大字,之后那几个字被刻在了这块石头上,成了很多游客上岛之后必定会打卡的网红景点。
但现在,林钦舟非常“大逆不道”地踩在石头上,用石头当踏板,看着远处热闹的舞台。风筝乐队已经登台了,第一首演唱的就是他们的成名曲《风暴》。
林钦舟就是因为这首歌开始疯狂的喜欢他们,舞台上乐队成员激情四射火力全开,石头上林钦舟也跟着蹦蹦跳跳摇头晃脑。秦越在一旁看着、护着,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踩空栽到海里面去。
这本来不要紧,反正林钦舟会游泳,栽下去也淹不死,要紧的是这里是浅海滩,如果真摔了,能直接磕个头破血流。
风筝会从音乐节第一天一直留到第三天结束,所以今天只唱了三首歌就下台了,紧跟着上去的是支刚成立不久的新乐队,叫黑狐,除了主唱之外,其余四个乐队成员甚至还是大学生。
林钦舟没听过他们,不太感兴趣,他刚看完偶像的演出,正是热血沸腾的时候,秦越护着他,他就索性拉着秦越一起在石头上瞎蹦,一边蹦一边唱那首《风暴》,秦越被他转得头晕,像拎小鸡一样把人拎下去。
大头还是不知所踪,两人索性真就不管他,自己玩起来。音乐节上不仅有好听的歌,还有啤酒跟美食,两人一个摊位一个摊位走过去,看见什么都要买点过过嘴瘾。
对于从小生活在岛上的林钦舟来说,这些特色小吃其实已经是很司空见惯的东西,没什么新鲜的,只是因为换在这样的场合下才变得更“好吃”。
逛到卖海蛎煎的摊位时才发现居然是孙爷爷。老人和窦晓花很熟,俩小的平时就很爱吃他家的海蛎煎。林钦舟嘴很甜地喊了对方一声。
孙爷爷这会儿正忙,抽空认了他俩一眼:“哟,是你俩啊,是你俩那我就不客气了,边上等着哈。”
他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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