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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章 第一得分後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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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章 第一得分后卫

甘国阳给纳什的建议一点都不好,甚至带有很强的误导性。

而纳什也没想到,大师兄第一次和自己比赛,就提这麽不靠谱的意见。

现代篮球的控球后卫,攻击性比防守要重要很多,尤其是NBA赛场空间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控卫的防守收益本来就很低,一个防守出色的控球后卫,最多能盯一下一二号位,外加做好一些协助防守的工作。

其它重要的防守任务诸如护筐,后场篮板卡位,换防延阻等,一号位受制于身高,往往不是他们能做的事。

相较而言三号位丶五号位的防守收益是最高的,五号位中锋是因为镇守最重要的篮下,而三号位在于他的全能,五个位置都以可以顶一顶,什麽事都能做一做。

像纳什这种标准的一号位控球后卫,无论防守怎麽练,一旦错位到阿甘这种都是白给,与其在防守技能上乱投入精力,不如把自己的进攻能力尽力提升。

现在不再是40丶50年代,那会儿控球后卫就是控球,现在每个球队都对控球后卫的攻击性提出要求,尤其是投射能力。

联盟最好的一批外线投射球员,大多数都是各支球队的控球后卫。

因为一个控卫如果没有出色的投射能力,对手不对你进行贴身防守,你的传球将缺少威胁。

像魔术师詹森丶贾森-基德这种投射能力一般,还能把一号位玩的风生水起的天才少之又少。

而且詹森丶基德一到夏天首要任务就是提升自己的投射能力,他们自己都知道这是妨碍他们攀登更高峰的短板。

在被甘国阳用外线技术投进一个后,纳什后场接球,快速运球过半场,直杀篮下,在吸引防守后分球给到了底边。

队友接球外线出手,再度命中!纳什在上半场即将结束的时候,又送出一次助攻,短短5分钟时间他贡献了2分3助攻。

「史蒂夫-纳什,来自冈萨加大学,是阿甘的校友,同样是冈萨加出品的精品,他的大学生涯履历足够漂亮……」

解说比尔-肖恩利介绍着纳什的大学生涯,他是甘国阳的师弟,一个少见的加拿大球员。

纳什之前,联盟有一些加拿大籍的球员,比如公牛队的中锋温宁顿,还有曾经湖人show time时期的角色球员迈克-斯姆瑞克(1985年被开拓者选中然后交易去了公牛)。

还有其他一些更古早的,40丶50年代在NBA打球的,这些加拿大球员有两个特点。

第一,他们国籍虽然是加拿大,但篮球成长经历基本在美国完成,在美国读中学丶大学,进入篮球队。

所以他们和美国本土球员没有什麽区别,在美国强大的篮球氛围薰陶下成长丶选拔,最终来到NBA。

第二,这些球员大多数都是内线,像温宁顿丶斯克雷都是身高七尺的中锋,还有诸如斯图尔特-格兰杰丶罗恩-科雷维尔等也是内线球员。

「7尺身高是后天无法通过锻炼得到的。」一位着名球探这样说,来指出身高的重要性。

而这两条纳什都不符合,他是个身材略显瘦小的后卫,选秀报名身高是6尺3寸,191。

但现在NBA选秀虚报身高成风,175到180左右的都报6尺,185以上的基本往190报。

过了2米,如果打内线就报6尺9,如果到了6尺9,那就朝着6尺11寸的方向报,都是越高越好。

还有极少数,觉得自己个子太高不想打中锋,那就往低了报,7尺就报成6尺11丶6尺10,6尺11报成6尺9,希望能打前锋。

纳什往场上一站,明显比波特这种标准的190以上球员要矮一些,所以他可能都不到190。

别说内线了,他只能打后卫。

同时,纳什也不是完全由美国篮球体系培养出来的球员。

他出身在南非,后定居在加拿大维多利亚,这里是加拿大人口稀少的西海岸。

一个市总人口不到10万,比不上中国一些大一些的城镇。

这边离西雅图丶波特兰很近,跨过海上国境线就到了华盛顿州。

中学纳什在加拿大学校上学,他运动细胞非常好,擅长篮球丶足球丶橄榄球丶冰球丶曲棍球,在学校里是篮球队丶足球队和橄榄球队的明星。

高四他在篮球队场均能拿下21分11.2次助攻和9.1个篮板,率领球队拿到了省高中篮球赛的冠军。

不过这个冠军在美国篮球圈眼里没有任何含金量,事实上根本没有人知道史蒂夫-纳什是谁。

1996年网际网路虽然已经出现,但还很不普及,别说高中篮球运动员的信息了,很多重大新闻在网络上都找不到消息。

时间往后20年,任何篮球天才都不会逃过世界上最庞大篮球经济体的搜刮和发掘,而在1996年,大学教练丶职业球队的视野还很狭窄。

纳什的高中教练不厌其烦的给美国各所大学写推荐信,信中将纳什吹的天花乱坠,可大部分学校一看是个身高190,瘦弱的白人后卫就没了兴趣。

直到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大学的教练迪克-戴维决定看一看这名后卫的表现,让纳什的高中教练寄来了录像带。

看到纳什的比赛丶训练录像后,迪克-戴维的心脏砰砰直跳,他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绝对绝对不要有别的学校教练看过纳什的表现。

然而迪克-戴维怎麽都没想到自己还是慢了一步,和他们同在WCC联盟的冈萨加大学给史蒂夫-纳什开出了奖学金邀请。

纳什在进行权衡后,选择了冈萨加,迪克-戴维非常不甘心的打电话问纳什「为什麽要选择冈萨加,是因为阿甘吗?」

纳什在电话中回道:「不是的,是因为离家近。」

冈萨加大学就在华盛顿州,途径西雅图,开车8个小时左右就能到了。

圣克拉拉在加州,距离维多利亚上千公里,坐飞机都要四个小时。

当然,要说甘国阳没在后面使劲自然是不可能的。

1992年夏天奥运会开始前,甘国阳去斯波坎出席「甘国阳日」活动。

菲茨杰拉德教练就缠着甘国阳说介绍一个好的球员来冈萨加打球。

甘国阳先是介绍了马健,菲茨杰拉德感到满意,说奥运会结束后可以来打球。

但菲茨紧跟着又说,最好再介绍个后卫过来,光马健一个内线还不够。

甘国阳望了一圈,中国队的那些后卫大部分都不愿意来美国读大学打球。

他们在各个地方队都是头牌,轻易没法离开,也不愿到异国他乡受罪。

思来想去,甘国阳掐指一算,就让菲茨看看邮箱,有没有收到什麽高中球员推荐,他帮着看看把把关。

没想到一封一封的翻下来,就翻到了纳什高中教练写来的推荐信,甘国阳立刻抽出这份推荐,说招这个后卫进来绝对没问题。

「这家伙会是第二个约翰的。」甘国阳当时这样评价。

菲茨杰拉德同样看了纳什的录像,表示阿甘说的对,这绝对是个被埋没的优秀后卫。

冈萨加和圣克拉拉几乎同时向纳什发出了邀请,最终纳什接受了冈萨加的邀请。

因为在整个西北太平洋海岸地区,冈萨加的名声和奇迹故事一直激励和影响着那里的学生。

甘国阳率领一支寂寂无名的学校全胜取得NCAA全国冠军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沉淀,成为了很多高中生心中向往的传奇。

但向往归向往,真正愿意去冈萨加追寻阿甘脚步的天才球员并不多。

大学篮球的选择不是儿戏,不仅关乎情怀,更关乎未来的前途,所以绝大部分球员还是理性的。

而纳什能做的选择并不多,去圣克拉拉和冈萨加的区别不会太大,冈萨加就在华盛顿州离家确实近。

于是1992年纳什去了冈萨加,成为继约翰-斯托克顿后,学校又一位出色的白人控球后卫。

同时,冈萨加内线又有了一个黄色皮肤的中国球员,一切仿佛昨日重现。

之后的四个赛季,冈萨加两次打进NCAA全国赛,最好成绩是打进32强。

这已经是除1983-1984赛季外,冈萨加取得过的最佳NCAA赛战绩,纳什的表现绝对功不可没。

就在1996年的三月份,大四的纳什率领冈萨加在NCAA全国赛首轮击溃马里兰大学,成功杀入第二轮。

虽然第二轮就输掉了比赛,但纳什在冈萨加的四年是成功的,他因此成功进入了全美视野,并在首轮被选中。

他参选时,人们都称呼他为第二个约翰-斯托克顿。

不过球探和经理们很快就发现,说纳什是第二个斯托克顿不过是一厢情愿。

猛一看两人确实很像,都是小个子白人控球后卫,组织丶助攻能力强,投篮精准。

但细细品味就会发现,从大学时开始,纳什和斯托克顿就有显着区别。

技术上的细节不谈,区别很多,从比赛风格上看,斯托克顿更内敛克制,而纳什更加奔放洒脱。

而且斯托克顿的防守很好很扎实,虽然一对一防守受制于身体素质,有些比赛会被打爆。

但总体而言,斯托克顿的防守水平是高出联盟平均水准的。

纳什的防守就没眼看了,菲茨在纳什来到冈萨加训练后第一天就打电话给甘国阳。

他吐槽道:「这家伙的传球和投篮绝对没有问题,但是防守太他妈的差劲了!」

纳什防守糟糕不仅是因为受限于身体素质,更在于他的防守意识很一般,人家防守差也就慢一拍,他能慢两拍。

一些速度快的小后卫,过他就像过清晨马路一样简单。

撕咬式的防守更是不存在,他也不会像斯托克顿那样身体不够,黑脚来凑。

好在纳什有一点相当非凡,他的心里素质很好,有一种强烈的自信,不管别人怎麽说。

很多人都批评他防守不好,包括大师兄甘国阳在比赛中都吐槽他防守糟糕要好好练。

但纳什根本不放在心上,他从不觉得自己防守不好会是什麽问题,作为控球后卫最重要的还是进攻。

他对自己能力的注意力永远集中在奔跑丶传球丶投篮上,防守很重要,但他不行就是不行,不如扬长避短。

这种性格有好有坏,好的一面是可以屏蔽负面信息,专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一旦路子对了会成果非凡。

坏的一面也很明显,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一味只相信自己,很容易养成刚愎自用的固执性格。

当他的决策中涉及到他自己时,固执不一定是坏事,可一旦牵涉的人多了,范围广了,麻烦就会来。

目前纳什只是一个新秀,一个需要在比赛中提升和磨练自己的年轻人,对自己充满自信不听别人的话,不见得是坏事。

在上半场短暂的上场时间里,纳什竭力表现自己。

虽然甘国阳在某几个回合里压制了他一把,但这是非常正常的事。

纳什的表现足够亮眼,这让坐在场下的科比-布莱恩特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本他应该和纳什一样在赛场上驰骋,在波特兰球迷面前亮相展现自己。

结果他只能绑着石膏坐在场边作壁上观,对于极其喜欢打球,热爱竞争的科比而言,这真是最大的折磨。

有人不能打,而有人打得太多直抱怨。

中场休息时,甘国阳和拉里-伯德发生了小小的争执。

甘国阳直言:「拉里,季前赛,你就一直让我打不让我下?我看你是公报私仇。」

甘国阳上半场两节打了有18分钟,这季前赛是按照季后赛的标准让甘国阳上。

伯德道:「大家都是买票来看你比赛的,你的复出战,多打一会儿是应该的。」

「常规赛你让我多打,季前赛你让我打什麽,应该多给其他人机会。我们的问题可是多的很。」

伯德拍了拍甘国阳,结束了两人怄气的小争论。

甘国阳说的对,开拓者半场暴露出来的问题实在是很多。

多到伯德都不知道从何说起,他决定下半场按计划继续打,把问题全都暴露出来最好。

下半场比赛开始后,甘国阳只打了大约4分多钟便下场休息,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伯德把机会给了全队每一个能上场的球员,尤其是年轻的球员。

小奥尼尔在下半场的表现比上半场好了很多,他在努力适应NBA的节奏。

他心里不断提醒自己,这还只是季前赛,常规赛只会比季前赛更加艰难。

对于18岁刚刚高中毕业的年轻人来说,NBA比赛确实是艰难的,就像18岁的孩子没读大学就去工厂里打工。

身体上还没有完全长开,身上的肌肉量明显不够,和安东尼-梅森这样的推土机在篮下对抗,小奥尼尔显得不堪一击。

小奥尼尔很容易就被撞的东倒西歪,好几次没有保护住后场篮板,被太阳抓住机会打二次进攻。

这时候,小奥尼尔脑海里会想起在训练营时,阿甘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告诉他,要多健身,要多长肉。

和大多数听了长辈讲的道理但没办法放在心上的孩子一样,小奥尼尔听了,但他对肌肉和力量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和直接。

他在健身房足够努力,但远远谈不上疯狂——科比比他要疯狂很多。

直到打了比赛他才明白,力量不够在NBA赛场对抗是多麽痛苦。

他对力量和肌肉的追求立刻变得迫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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