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9 章 厨神系统06(2 / 2)
看起来都简单,但其实每一步都有需要注意的小地方。
比如五花肉下锅焯水时,用冷水不要盖锅盖。
比如煎五花肉时要小火,可以加一点油,不然很容易将肉煎得很硬。
比如倒黄酒那一步,有些人会倒料酒,但黄酒才是最合适的,且必须沿着锅边,绝不能直接倒进去。
比如加入的水得是开水,五花肉焯过后不能再碰冷水。
还有糖色的标准,起浮沫才是糖色。
寻苓一步步跟着食谱上的步骤做,第一遍出来的五花肉很柴很硬,她自己也不知道哪一步出了问题,最后觉得大概是大火收汁开得火太大,煎肉的时候也没掌握好时间。
只好再次尝试,第二次,糖色没炒好,吃起来微微发苦,肉还是有点柴。
第三次,肉总算软了,糖色也很漂亮,但调味方面似的不大行,味道吃起来有点怪。
只好继续试验。
一次又一次地做,寻苓买回来的一大条五花肉,全都做完了。
寻苓是拿做实验的专注来做饭的,每一次出现错误她都会用大脑记录下来,等到下次绝不会再犯。
于是做到第七份的时候,出锅的五花肉浑身包裹着令人垂涎欲滴的糖色,肥肉的部分变得晶莹剔透,宛若红玉,瘦肉的部分酥软油润,毫不干柴。
晃动盘子,里面的肉也跟着摇晃,仿佛一位丰乳肥臀的美人,在对着食客抛媚眼。
红烧肉的香气炖煮的时候很浓郁,但最后收汁后,香气便都缩回了肉里,变得内敛。
寻苓能闻见焦香之气,伴随着肉的气息,以及一点点甜。
她先丢了个鉴定术:【一份美味的红烧肉——食肉者的狂欢!】
这评价有点令寻苓吃惊,她之前做蛋炒饭都做了十几次才得到系统好评呢!
不过转念一想,她的数值都已经加了不少了,刚才做饭的过程中,她就感觉对于火候和调味,自己渐渐入了一点门道。
用言语无法形容,但就是莫名有种感觉,知道做饭时问题出在哪里,要怎么改正。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评价,寻苓觉得是“悟性”。
好比修仙者体悟道法,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能靠自己的感觉去做。
做饭就是如此。
夹起一块肉放入口中,只是轻轻一抿,那软烂的肉便化了,明明是肥肉,但其中的油脂都在煎的那一步被剔除,肥肉一点也不腻人,入味软烂,入口即化,不带丝毫腥气。
间或夹杂着瘦肉的韧,与糖的微甜和调味香料的香,所有的香与味全都被汤汁一并浸入了肉里,肉质软糯q弹,肥而不腻,吃完一块还想吃第二块。
太好吃了!!!
寻苓一连夹了
() 几筷子,停都停不下来。
终于吃完三口后,她凭借着强大自控,放下了筷子,端着这份红烧肉下楼。
此时已接近十一点,寻爸寻妈正在处理中午要做的食材,店里还没客人。
灶台上正煲着汤,乳白的汤汁冒着泡泡,白色的水汽弥漫在小店里,香气扑鼻。
“爸妈,我做了一份红烧肉,你们快来尝尝!”
寻苓刚出声,忽然看到一对母女走进店中。
那个女人有些眼熟,她一回想便记起,这是同一条街上一家生活小超市的老板。
女人牵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女孩脸色极其苍白,身材消瘦,瘦到皮包骨的那种。
寻妈正从后厨转出来,看到母女二人,连忙招呼道:“哎呀,张岚,还有琳琳,你们来吃饭吗?琳琳怎么越来越瘦了?”
张岚苦笑着说:“这孩子,不知道学谁减肥,还吃什么减肥药,结果得了厌食症,天天不吃饭,我做出来的东西,她又说不好吃没胃口,唉,我是真没办法了,这不是听说赵姐你女儿回来了,做饭特别好吃吗?我就带她来试试。”
“赶紧坐赶紧坐,”寻妈看向寻苓,“乖崽,快去做一份炒饭,汤也好了,我去给你端一碗汤来啊!”
寻妈说完,便急急忙忙去了后厨盛汤。
今天还是周内呢,琳琳还是高中生,都没去上课,想也知道身上的问题很严重。
寻苓目光在琳琳身上扫了一圈,女孩神色有些恍惚,没什么精气神的样子,耷拉着肩膀,垂着头,神情麻木,对周围发生的事置若罔闻。
就在她打量琳琳的时候,耳边突兀地叮的一声。
【叮,随机任务——请让厌食症女孩琳琳重新焕发对食物的喜爱。完成奖励100点经验,时光回溯x1。】
任务!奖励时光回溯!
寻苓立马将做好的红烧肉放在一张桌上,也不耽搁,走进后厨系上围裙,开始做蛋炒饭。
寻妈已经将两碗汤端出去,母女俩一人一碗。
碗放下的时候,琳琳眼帘动了动,鼻尖下意识嗅了嗅。
一股山林般的清香蔓延过来,清新又干净,将她温柔地包裹。
琳琳无神的眼眸里,隐隐有了一丝光彩,目光落在汤碗上,一错不错。
琳琳其实不仅是厌食症,她还有些抑郁,因为这,张岚不得不给她请了个长假,让她在家里修养。琳琳明明不胖为什么要减肥,张岚并不清楚,女儿从不跟她说。
这一个月来,她各种法子都用过了,给女儿变着法子做各种好吃的,可不管什么食物摆在琳琳面前,也得不到她的喜爱。
多好吃的菜,她吃两口就吃不下了,甚至还会反胃干呕。
医生说,她这是减肥减到心理出了问题,心理层面厌恶食物,才会这样。
眼看着女儿越来越瘦,精神萎靡不振,张岚那是急在脸上,疼在心里。
前几天寻家女儿回来,据说还要接老寻
的班,张岚也听说了,一开始没当回事。()
直到寻家生意变得火爆,她才意识到,那位寻苓似乎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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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手艺比老寻还厉害,不管是中午还是晚上,幸福小吃店门口都挤满了人,都是等着吃她饭的食客。
还有一些专程从别的地方慕名而来的人,等着吃寻苓做的饭。
难道寻苓的饭真那么好吃?
张岚心中有点怀疑,毕竟她见过那姑娘,长得就一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漂亮得不得了,不像是会下厨的,可女儿的情况越发紧迫,寻家的盛况也是做不得假的,她也顾不得多少了,观望了两天,便带着女儿上了门。
张岚一直密切关注着琳琳,此刻见她眼睛看着汤碗,顿时喜上眉梢。
“琳琳,要不要喝口汤?”
琳琳眼睛盯着汤碗,手却不动,也不说话,似乎在纠结。
她的感官告诉她,那股香味很好闻,犹如置身在幽寂的雨林,到处都是生长出来的菌菇,清新淡雅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胃部隐隐传来一丝空荡,这种感觉,她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自从患上厌食症后,琳琳便与这个世界产生了一道无形的隔膜。
她就像是被玻璃罩罩住的人,嗅不到食物的香气,也品尝不到食物的味道。哪怕吃到口中,那些香味也仿佛被扭曲了一般,要么变得寡然无味,要么变得腥咸齁嗓。
她的味觉仿佛死掉了,舌头变得麻木,吃什么都味同嚼蜡。
“琳琳,我们尝一口好不好?”
张岚舀起一勺汤,吹了吹,送到琳琳嘴边。
琳琳都是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按理不用喂食,但她现在心理问题很严重,反应到身体上来,就是对食物的抗拒,要她自己去拿勺子筷子,那是不可能的,好比此刻,哪怕她眼睛望着汤碗,也无法亲自动手把食物送入口中。
不过妈妈喂的东西,她还是会吃。
汤勺送到嘴边,张岚惊喜地发现,这一次不用她三哄四哄,琳琳自己就张开了嘴巴,喝下了汤。
似乎,她也很期待品尝一般。
汤入口温度刚刚好,微烫,却不会让人觉得不适,鲜美的滋味一瞬间在舌头上炸开。
琳琳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滚了下来。
张岚一时惊慌失措:“是不是太烫啊?”
琳琳却没说话,她不想说话,她只想仔细品味,那股强烈的、霸道的、清晰至极的鲜美,它就像是一把利剑,猛地冲刺过来,击碎了围绕在她周围的,无形的屏障。
那一口汤,又如同滋润的春雨,洒落在干涸的大地之上,让她几近枯萎的味觉和舌头,重新复苏,恢复以往的生机。
琳琳几乎是抢着拿过妈妈手里的勺子,埋下头,舀起碗里的汤,急迫地往自己嘴里送。
张岚又惊又喜,连忙道:“烫!烫!你吹一吹!慢一点!”
一边说,她一边抬手抹眼泪。
() 多久了,多久没见女儿这么吃过饭了!
琳琳却等不及,她一边被烫得直吸气,一边将汤往嘴里送,眼泪都还在往下掉。
随着味觉的复苏,她渐渐感到一股强烈的饥饿。
胃部好像挖出了一个无底洞,她需要许多许多食物去将它填满。
一碗汤没十秒钟就被喝光,最后她直接端着碗往嘴里倒。
放下空碗,琳琳看向妈妈,第一次提出进食的需求:“妈,我好饿!”
她以前总是说,我不饿,不想吃,这是两个月来,女儿第一次喊饿。
知道饿了就好,就会吃了!
张岚喜极而泣,忙把自己面前的汤碗推过去,“妈的也给你喝!喝慢点,不急,后面还有吃的呢!”
琳琳又把妈妈那碗汤喝了,可是还不够,汤水并不能填饱肚子。
忽然,她的眼睛看到距离不到两米远的桌上,一盘还在散发着热气的软烂红烧肉。
味觉的复苏唤醒了人体对肉的渴望,琳琳口水直冒,垂涎欲滴。
“妈,我想吃那个。”她指着那盘红烧肉说。
张岚哪能不依,当即唤来服务员,问能不能将那盘红烧肉卖给她们。
寻聪其实也可馋那一盘红烧肉了,可是那是妹妹做的,妹妹不说,他就不能吃。
“我、我去问妹妹。”
寻聪来到后厨,将张岚母女俩的需求告诉给寻苓,寻苓这会正在切小葱,听闻此言,回答道:“红烧肉太油腻,她应该许久没正经吃饭,肠胃经不得刺激,等我炒饭做好,给她夹几块就是了。”
话落,小葱下锅,喷香的气味宛若深海炸弹般,充盈了整个小店。
店里,琳琳等得焦灼不已,闻见这股香气,更是不住地吞咽唾沫。
后厨转过来一位年轻的女人,琳琳看到她的脸,顿时一呆。
她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人!
女人手里端着一份金黄色点缀着翠绿葱花的蛋炒饭,看起来十分美味,另一手拿着筷子,夹起三块颤巍巍的红烧肉,放在炒饭上,走到母女俩桌边,对着琳琳笑道:“你肠胃还没恢复,得少吃点荤腥,循序渐进,今天最多就吃三块吧。”
张岚一听,顿时察觉自己的疏忽,感激不已,连连道谢。
寻苓将饭盘放在琳琳面前,含笑看着她:“吃吧。”
鼻腔里涌入蛋炒饭的香与红烧肉的香,两种香都是很浓烈霸道的那种,琳琳将所有思绪抛在脑后,拿起勺子,舀了一勺饭,送入口中。
咀嚼,咀嚼,舌尖感受着饭粒的干爽与喷香,葱花与鸡蛋的碰撞,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琳琳眼眶还湿润着,这会又忍不住落下泪。
人类长久不吃碳水,情绪会变得抑郁,米饭就是最好的碳水。
唾液会将米饭里的淀粉转化为淀粉酶,带来微甜的口感,这种甜,是任何食物都代替不了的美味,尤其是在阔别食物两个多月的琳琳口中,原本
的美味会被放大,变成绝顶美味。
她感觉到一阵难以言喻的幸福。
幸福宛若暖流将她包裹,让她全身忍不住颤抖,眼泪扑簌簌掉落。
张岚也在落泪,她终于看到女儿好转,终于看到她心甘情愿进食,看到她像个孩子一样,大口扒饭,狼吞虎咽,和以前的女儿如出一辙。
明明以前,女儿是最喜欢吃的啊!
经常嘴馋拿家里小超市里的零食,上个学期她身材微胖,脸上还有婴儿肥,脸色白嫩粉红,看起来可爱极了,结果一个暑假,就变成这副模样。
琳琳吃了几口饭,又去舀那块肥润的红烧肉。
红烧肉吸饱了汤汁,变得晶莹剔透,勺子摇一摇,还会颤巍巍地波纹似的抖动。
琳琳的身体一直在说,吃了它,吃了它!她感觉到巨大的诱惑。
可是她的心理还在拉扯着她,告诉她肥肉最长肉,长胖了很难看,不要吃!
“吃吧,吃多了锻炼不会变胖的。”耳边忽然传来温和的话语声。
琳琳抬头,看到那位漂亮的大姐姐,她的眼睛真好看,看她的眼神特别温柔。
沐浴在这样的目光中,琳琳心中蓦然安定下来。
她减肥,就是为了漂亮。
现在漂亮的姐姐说,只要锻炼吃肉也不会肥,琳琳内心那一直控制着她不去吃喝厌食的恶魔,一刹那就被击溃了。
她嗷呜一口,将那一大块红彤彤的红烧肉塞进嘴巴里,腮帮子都鼓起一块。
舌尖一抿,牙齿一咬,软嫩的肉质霎时就化了,肉里带着微微的甜,剩下便是香!
甜味能使人感觉到幸福,因为糖分可以令身体分泌出一种感到快乐的激素,所以甜食才那么受人欢迎。
琳琳吃完一块红烧肉,两眼便彻底亮了起来。
“好好吃!”她欢呼着,舀起一大勺饭,又将炖到软烂的红烧肉切割成一小块,包裹在金黄的米饭里,嗷呜一口吃下。
米饭的香包裹着肉的软嫩,鸡蛋与肉的碰撞,无尽的滋味在她舌尖蔓延,如同宇宙大爆炸!
太幸福了,太幸福了!
这一刻,她是全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一旁的张岚看得都忍不住吞咽口水,她只点了一份蛋炒饭,本就是不抱希望的尝试,这会见女儿吃的这么香,她也忍不住对寻苓道:“姑娘,给我也来一份蛋炒饭吧。”
顿了顿,又不好意思地小声说,“能也加几块红烧肉吗?”
【叮,任务完成,您的食物成功唤回琳琳的食欲,令她重获新生。特此奖励100点经验,茶叶蛋时光回溯x5。】
寻苓听着耳边传来的任务完成的消息,微笑道:“当然可以。”
她回到后厨,又给做出一份蛋炒饭,照样是夹三块红烧肉。
正巧已经有顾客上门,是连续来了好几天的陈璐,见寻苓如此动作,眼珠子一下就亮了。
“小老板,今天的蛋炒饭送红烧肉?”
昨天送的菌菇汤,鲜得她舌头都要吞下去,自此彻底成为幸福小吃店的忠实簇拥。
没想到才过了一天,又开始送红烧肉了!
以陈璐老饕的眼光来看,那红烧肉卖相极好,一看就无敌好吃!
不过想到小老板只做蛋炒饭,她心底又有些迟疑。
寻苓笑道:“我新学的一道菜,只有这一盘,你要吗?给你来几块?”
陈璐两眼亮成了小灯泡:“我要我要我要!”
不是寻老板做的,是小老板做的!那味道一定错不了!
只有这么一盘,幸好她今天上午没课,提前来了,不然来晚点都吃不到。
陈璐怀着幸福又紧张的心情等待着自己的午餐,仿佛在等待自己的爱人。
此时此刻,她早已遗忘自己刚来贺阳时的悲痛,只觉得自己被分配到贺阳县实习,一定是走了大运。
要不是走了大运,她怎么能遇到幸福小吃店?遇到回家继承家业的美女老板?吃到这么多美食?而且目测,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会吃到更多更多更多美食……
啊,有美女小老板的地方,就是吃货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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